招标
关于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fscg2017-094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碧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霏霏0578-69629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8
公告正文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将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 QTFSCG2017-094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四.采购人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楼

六.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高湖镇法治文化艺术长廊项目

1

6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

2)投标人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范围含雕塑设计、制作、安装的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编制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 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银行账号:1210223509200025049,银行号: 10234322235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11月28日09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三)开标。

十二.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碧

联系电话:13575382368

地址: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0578-6962997

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2-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路东路1号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附件信息:

  • 高湖法治长廊1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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