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114G24072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贴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8个乡镇共3631户农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3631户阳光房建设(其中6米长阳光房建设185户,7米长阳光房建设3446户)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总工期:4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监理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0577148.87元
第二标段:29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核查方式(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核查方式(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注: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6时00分至年2024年0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第一标段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9.6第一标段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白永丽
电 话:13936477757
招 标 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
联 系 人:冯耀中
电 话:138360600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小区25栋5单元2层1号
联 系 人:尚文田
电 话:17703648619
邮 箱:hljjq2022@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