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废旧机油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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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福建天尊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各车间产生的 废旧机油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 标的物及数量: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销售数量 | 存放地点 | 货场交收地址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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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旧机油 | 废旧机油 | 吨 | 3 | 钢城车间 | 钢城车间 | |||
2 | 废旧油品 | 废旧油品 | 吨 | 1 | 汽车队 | 汽车队 | |||
3 | 废汽轮机油 | 废汽轮机油 | 吨 | 4 | 铁前车间 | 铁前车间 |
①投标人须到现场看货,未实际到场看货且报价的投标人视同默认我司实际废油品质。②报价要求为含桶价格,过磅重量为含桶重量(不扣桶重)。以上数量为年度预估量,实际结算量按我司过磅量计算,中标客户装车自理。
二、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废油的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投标单位投标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件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含危废处理编码:900-204-08)及合作运输单位道路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质及授权等材料请随报价单一同提交,逾期或者未提交的单位,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在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交易业务的“黑名单”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2 14:30:00 前登录三钢青松交易平台( http://ecsp.fjsg.com.cn/ecsp-ui/ecsp-iPlatV6-notice.jsp)获取标书,如有报价疑问请咨询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部姚女士(电话:18060766884)。
四、看货时间。
定于2024年11月5日09时30分,投标单位人员(物资回收经销单位授权的唯一代表)在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口集中,由小蕉经营部相关人员带往现场看货。未实际到场看货的投标单位,视同已知悉本次招标产品品质。
五、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项缴纳投标保证金 1000 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三钢青松交易平台虚拟账户中 (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三钢支行账号:9558831404000138252) (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投标工作台-->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保证金 SG202410220034 ”,否则将导致保证金滞后返还。投标单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附件上传到三钢电子协同服务平台系统。因特殊情况经业务科室同意以纸质密封报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一道密封。
2、本项目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开始办理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本项目流标,流标公示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在签订正式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依据合同金额交纳最高不超过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4、我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投标书截标前不参与投标或撤回投标,自收到投标单位书面撤回通知当天,书面通知我司在规定的期限内(10个工作日)退还。
5、投标书截标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书的,我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
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2 14:30:00 。本次投标请至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查看更多-->进入工作台进行网上报价和按照投标要求进行相关文件的上传(所有上传的文件必须加盖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操作手册”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17679323901过工、0598-8205558、17521126207于工)。开标时间: 2024-11-12 14:30:00 。
2.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需在三钢青松交易平台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票资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含危废处理编码:900-204-08)及合作运输单位道路经营许可证(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登录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视同放弃投标。
4. 投标人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撤回。
七、允许招标书的补充、修改。
我司可以对招标书进行补充、修改,对于补充、修改后的招标书应重新公布,并通知已递交投标书、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重新报价,投标书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八、签订废油处置合同及其他事项
1、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与我司签订废油处置合同并交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金额约定),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单位与我司签订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在提货完毕后中标单位提出书面退款申请函,我司在收到申请函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3、中标单位签订废油处置合同后,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提完货,未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取消中标单位今后的废旧物资回收经销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4、按我司要求,当日欲提货时,提前告知提货车的车牌号,由我司人员开具过磅单并确认可空车过磅后,再前往看货地点,监装货后过磅,至款到方可办理出厂证,凭当日出厂证出厂。中标单位在提货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掺混运装,一经发现我司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该车所载标的物过磅重量的5倍×该车货物基准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废旧物资的装车、吊运等事项。进入我司厂区内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我司的厂规厂纪、交通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一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若在施工中影响到我公司其它设备,并造成损失,中标单位需负全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并要求中标单位提货时不得进行拆解、挑选,按现场实物的现状,无论质量好坏,需将现场实物全部装运。
6、中标单位进厂跟班及装运人员必须服从我司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证规定区域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承包购买的废旧物资。
九、请以人民币(含税13%)一次性报价,报价请直接在三钢青松交易平台上填写。
十、我方声明:
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2、最高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低于我司预期销售价格,可流标处理;
3、未中标人恕不另行通知。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纪委)0598-7995162。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福建三钢网交易公告( www.fjsg.com.cn )、三钢青松交易平台( http://ecsp.fjsg.com.cn/ecsp-ui/ecsp-iPlatV6-notice.jsp)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