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G16-1地块及配套道路部分区域(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高庙社区,总占地面积为25973.5平方米(约39亩),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468151°,纬度29.526992°。项目地块东至国窖明城(北区),南至巴山路,西至高庙路,北至玉灵路。项目地块目前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990年以前,项目地块为农村居民宅基地和荒地;1990年,重庆明安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入驻地块南侧区域,从事汽车维修活动;2006年,陆续拆除地块内原居民区建(构)筑物,部分建渣遗留在地块内;2009年,周边居民陆续在地块北侧、中部等部分区域平场活并违规搭建彩钢棚,自发建成建材市场,作为瓷砖、卫浴用品等商品的销售门市和仓库。2014年,重庆明安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搬迁,原建(构)筑物改为仓库使用,主要贮存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农用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2015年起,原建材市场区域建(构)筑物逐步拆除,建渣部分遗留在地块内;2016年,重庆明安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所在区域正式停用并闲置;2017年,地块北侧玉灵路和西侧高庙路开始修建,这两条道路部分将部分挖方土转移至项目地块内堆存;2018年,重庆明安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建(构)筑物拆除,拆除后的建渣平铺于该区域;2019年,地块北侧玉灵路和西侧高庙路修建完成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块内大部分区域被周边居民用于蔬菜种植,地块四周由围挡封闭
上海伊世特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开展的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论表明:基于第一类用地下,部分土壤受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污染。结合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的检测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土壤中污染物最大超标倍数和含量范围分别为:石油烃(C10-C40)(5.69倍,7~2740mg/kg)、苯并[a]蒽(0.36倍,0.1~7.5mg/kg)、苯并[a]芘(13.55倍,0.1~8.0mg/kg)、苯并[b]荧蒽(0.69倍,0.2~9.3mg/kg)、二苯并[a,h]蒽(2.82倍,0.1~1.7mg/kg)。
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石油烃(C10-C40)826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估算地块内污染土壤方量的范围约为3837.6~6535.4立方米;污染土壤面积的范围约为1634.3~2621.5平方米。
重庆渝隆环保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拟开展项目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根据本项目地块的现场条件、治理修复工期要求、污染物类别和特征等,从技术成熟度、修复效果、修复工期和成本等方面对现有的修复技术进行分析比较,确定了修复地块主要采取的修复模式和修复技术路线。通过比选,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为异位修复,所有污染土壤均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修复。根据《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固发﹝2021﹞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可不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依据风险评估污染范围方式二作为修复范围,本项目地块需修复的污染土壤约6535.4立方米。根据业主要求和市场调研,选定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首选单位,冀东水泥合川有限责任公司为备选单位。经过筛分后的污染土壤和施工结束后废水处理的底泥外运至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筛分出的大粒径石块经现场清洗干净检测达到修复目标值后回填至验收合格基坑或转移至非污染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按HW49(900-039-49)危险废物外运至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处置;施工完毕后的废水经现场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外运至重庆清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凤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