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03-00220
预算金额61.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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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11】【我要打印】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103-00220
二、项目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1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唯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6甲-1号6门
中标(成交)金额:611,7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2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民之惠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南文会街70号乙
中标(成交)金额:611,8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3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瑞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611,8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4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沈河区大宸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5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铁西区乐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沈阳化工大学通明楼
中标(成交)金额:139,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1包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各街道办事处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宣传推广。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承接主体自身具备督导及培训的能力。人员管理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考核考勤制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计划、总结等管理考核。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注: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否则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1、社区调研,根据需求调查结果,撰写综合性需求调查报告1份,制定出年度可行项目计划。 2、困难群体建档率达100%,对群体进行分类。困难群体探访服务,街道社工站不得低于60人,(每名服务对象探访不低于4次/年),同时健全探访服务档案,服务档案规范完整。 3、开展个案工作,街道个案开案不少于30例,每个个案服务次数不低于5次,结案率不低于60%。其中困难群体成员,困境儿童个案总数不少于25例。 4、完成小组活动不少于6次,每个小组参加人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参加小组活动不低于5次。 5、街道社工站在社区层面开展社区活动不少于16场,每次社区活动人数不低于30人。各项服务、活动须留存音像资料予以佐证。 6、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优势,践行两邻理念,通过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养社区能人领袖等方式,辅助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培育中心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至少5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或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 7、链接资源:开展资源链接工作,社区骨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30人,连接社区社会组织资源不少于5家,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接受捐赠资金或物资金额不少于0.5万元。 8、开展特色品牌项目服务,设计可行性的民生领域项目包含社会救助、儿童关爱、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等领域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4个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并通过引入外部资源等方式实施。年末将品牌服务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进行梳理,整理精品项目手册。 9、每周至少更新2条社工站的活动,宣传内容可围绕社工站服务内容进行,比如社工风采、社工服务心得/反思、社工成长历程、社工站的典型案例、服务对象的故事分享、日常活动报道、每月工作简报等。争取在省市、县级媒体宣传的报道。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2包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皇城街道、风雨坛街道、五里河街道
服务要求:(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宣传经费不高于10%,员工薪酬支出不低于项目总金额8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3)宣传推广。建立社工站宣传平台,每周不少于2次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10次/年省级媒体宣传每年至少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4)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 (5)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每年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6)承接主体自身具备督导及培训的能力。实施项目过程中能够独立完成调研、督导、培训、内部团队建设等能力。承接社工站机构每年需聘请专家督导不少于48小时督导,内部业务培训40小时以上, (7)人员管理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考核考勤制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计划、总结等管理考核。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注: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否则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区民政局为项目监管主体,项目实施方按月向监管主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次月工作计划以及相关报表。较大的实施成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监管主体有权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展开督查,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承接单位应当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配合社会审计、社会评估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3包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
服务要求:(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宣传经费不高于10%,员工薪酬支出不低于项目总金额8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3)宣传推广。建立社工站宣传平台,每周不少于2次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10次/年省级媒体宣传每年至少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4)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 (5)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每年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6)承接主体自身具备督导及培训的能力。实施项目过程中能够独立完成调研、督导、培训、内部团队建设等能力。承接社工站机构每年需聘请专家督导不少于48小时督导,内部业务培训40小时以上。 (7)人员管理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考核考勤制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计划、总结等管理考核。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注: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否则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宣传经费不高于10%,员工薪酬支出不低于项目总金额8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3)宣传推广。建立社工站宣传平台,每周不少于2次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10次/年省级媒体宣传每年至少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4)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 (5)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每年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6)承接主体自身具备督导及培训的能力。实施项目过程中能够独立完成调研、督导、培训、内部团队建设等能力。承接社工站机构每年需聘请专家督导不少于48小时督导,内部业务培训40小时以上。 (7)人员管理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考核考勤制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计划、总结等管理考核。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4包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1.人员配置: (1)承接机构为本项目配备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社会工作服务经验。 (2)每个社工服务站须足额配备至少2名全职驻站社工,其中至少1名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本户籍人员优先,其他站社工3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2.服务内容: (1)开展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包括主动排查发现困难家庭,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状况走访调查、评估、复核、登记建档,社会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宣传咨询,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救助资源链接、生活照料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2)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配合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探访、信息管理、权益维护和健康教育等服务。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救助等服务,参与涉及相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教育矫治等服务。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为社工站本年度必须开展的服务内容。 (3)开展为老养老服务。对特困供养、建档立卡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敬老助老服务。 (4)开展社会事务服务。宣传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政策法规,倡导婚俗、殡葬改革,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辅导,引导文明节俭办红白事。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5)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协助成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及社区社会组织指挥中心。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在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要求:★3.服务要求: (1)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列支补助资金,其中宣传经费不高于10%,员工薪酬支出不低于项目总金额8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街道社工站需培养社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3)宣传推广。建立社工站宣传平台,每周不少于2次更新,简报至少每月一次推送,区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10次/年省级媒体宣传每年至少1次。项目实施地醒目位置应公示项目名称、执行单位、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 (4)直接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90%以上。 (5)成果总结:经典案例的收集、整理,承接机构开展案例评选活动,梳理出经典案服务案例。每年年末将品牌服务项目成果进行转化,将服务内容、做法、经验和为群体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整理出精品项目手册。 (6)承接主体自身具备督导及培训的能力。实施项目过程中能够独立完成调研、督导、培训、内部团队建设等能力。承接社工站机构每年需聘请专家督导不少于48小时督导,内部业务培训40小时以上。 (7)人员管理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考核考勤制度及时报送日志、周、月计划、总结等管理考核。 ★4.其他服务要求:详见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签订后1年(注:年度评估合格后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 否则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合格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5包
服务类
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在民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完成对各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业务培训、考前培训和督导评估,及服务项目宣传推广、项目资金财务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围绕社区营造、组织孵化、人才培育、品牌打造、规范标准等领域,以区级层面对全区社工站的工作进行各方面支持;同时,为优化社工站服务功能,最大限度用好用活社会资源,需为社工站开发一套社工管理服务管理平台,促进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投标单位须在方案中体现平台的规划方案及品牌打造方案及服务品牌打造方案。
服务要求:配备不少于3人的区级社工站运营团队,包含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并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及至少有社会工作督导、评估经验及案例;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可编辑发布新闻稿)、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宣传及策划能力。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
服务标准:依照招标公告内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谷力、符鋆、袁佳磊、贾世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4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005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划分5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如投标单位在多个包组中均排名第一,则按包组编号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方式:024-2484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024-31932999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
电话:024-31932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沈河区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001唯善.pdf
1.中小企业声明函:002民之惠.pdf
2.其他:最新登记证书.jpg
1.中小企业声明函:003瑞泽.pdf
2.其他:沈阳市瑞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登记证书.jpg
1.中小企业声明函:004大宸.pdf
1.中小企业声明函:005乐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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