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70019113998
预算金额4608.8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0416-3099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伟静0416-372777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牛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6-3880373
项目地址
位于国道通武线锦州市义县境内
招标人名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
锦州市国道通武线东砖城子至方塘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70019113998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608.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东砖城子,终点位于方塘,设计里程桩号为 K490+100-K518+519,其中K514+513-K517+953段本次利用,路线实施全长24. 979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国道通武线东砖城子至方塘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42107001911399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沿线桥涵、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投标保证金
4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2-28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0-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
4608.8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31 08:00至2025-01-06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3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开标时间
2025-01-23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技术标准:维持原有公路标准和线形,路基宽10.0-16.0米,路面宽8.5-16.0米,两侧各设0-0.75米宽土路肩,路面维持原横坡。
沥青路面设计轴载为100kN单轴一双轮组轴载,沥青路面路表验收弯沉值为0.348毫米,路基顶面回弹模量E₀≥40Mpa。
2.投标人资格要求还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财务要求:无;2.2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同时满足下述(1)(2)要求:(1)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路面)”或“改造(大修)”或“修复养护工程(含路面面层,不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2)完成过路面结构层包含不小于12000平方米的泡沫沥青冷再生工程施工项目(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第(1)项业绩要求。
2.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任一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与其他联合体任一成员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评标办法:本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1 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4.2 异议、投诉处理
4.2.1 异议处理(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4.2.2 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招标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16-3099009
邮箱
glcy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人
佟伟静
电话
0416-3727777
邮箱
lnkllnkl@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佟伟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佟伟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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