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市2023年防洪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83.0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byht-hts-2023-001
预算金额183.05万元
招标公司和田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0991-28192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志豪0903-25126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市2023年防洪储备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YHT-HTS-2023-001 

    项目名称:和田市2023年防洪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830562 

    最高限价(元):183056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市2023年防洪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3056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和田市水利局采购采购防洪储备物资一批(铅丝笼、铁丝、钢丝绳、卡子、石头、木头、树梢、救生衣、救生圈、雨衣、多功能升降照明灯、强光手电筒、断线钳、紧线钳、钢丝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3)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8月份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法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于2023年3月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水利局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84号

联系方式:0903-7825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行署公务员小区5-1102

联系方式:0903-2512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志豪

电 话:0903-251269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