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bcg202309060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冬雪180338048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30906000001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
询比采购公告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
1.2 采购人: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公寓建筑面积149311.29㎡,共2503间客房,其中8#楼32221.34㎡,共592间客房;9#号楼31238.76㎡,共219间客房;10#楼23891.43㎡,共381间客房;11#楼61959.76㎡,共1311间客房。本次采购范围包括8#楼10#楼11#楼三个楼的局部区域,共计改造提升面积约1800㎡,包含大堂,健身房,厨房,餐厅,首层接待厅,客房工作间,洗消间,项目总体布草间,公共洗衣房,公共卫生间,洽谈室,电动规模自行车充电区域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优化提升工程设计,包括不限于硬装、消防、智能化设计、室内灯光照明、隔断、软装、家电、餐厨设备、健身器材、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景观铺装等。所提交的施工图须带有第三方图审合格证。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2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优化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
其中设计周期(指从采购人下达书面通知起到完成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所提交的施工图须带有第三方图审合格证,同时按采购人进度要求或项目推进计划对设计周期进行灵活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超出上述时间限制。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同时提供①提供2021、2022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②提供2023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优化提升或精装修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优化提升设计或室内精装修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独立承担设计任务)业绩 。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询比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询比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产品参加本次询比;
(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近3年内(从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1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6日15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19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6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3室
联 系 人:刘冬雪、陈龙、王徽
电 话:18033804825、19333359031、19333359032
邮 箱:becczbb@sina.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采购项目编号:XBCG20230906000001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
询比采购公告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项目公寓优化提升工程设计
1.2 采购人: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雄安商务服务中心公寓建筑面积149311.29㎡,共2503间客房,其中8#楼32221.34㎡,共592间客房;9#号楼31238.76㎡,共219间客房;10#楼23891.43㎡,共381间客房;11#楼61959.76㎡,共1311间客房。本次采购范围包括8#楼10#楼11#楼三个楼的局部区域,共计改造提升面积约1800㎡,包含大堂,健身房,厨房,餐厅,首层接待厅,客房工作间,洗消间,项目总体布草间,公共洗衣房,公共卫生间,洽谈室,电动规模自行车充电区域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优化提升工程设计,包括不限于硬装、消防、智能化设计、室内灯光照明、隔断、软装、家电、餐厨设备、健身器材、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景观铺装等。所提交的施工图须带有第三方图审合格证。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2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优化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
其中设计周期(指从采购人下达书面通知起到完成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所提交的施工图须带有第三方图审合格证,同时按采购人进度要求或项目推进计划对设计周期进行灵活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超出上述时间限制。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地区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同时提供①提供2021、2022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②提供2023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从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优化提升或精装修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优化提升设计或室内精装修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独立承担设计任务)业绩 。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询比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询比邀请书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产品参加本次询比;
(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近3年内(从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1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6日15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19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TBJ格式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采购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供应商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6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312-407882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3室
联 系 人:刘冬雪、陈龙、王徽
电 话:18033804825、19333359031、19333359032
邮 箱:becczbb@sina.com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供应商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响应文件后,请对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技术支持电话。
3、请供应商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