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及其他软件中标(成交)公示的更正公告
金额
320.2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3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高乐4669372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16年11月29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及其他软件(采购项目编号:无)的中标(成交)公示,因中标(成交)供应商呼和浩特市易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坤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现在对公示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示中的第1包的第1个供应商:呼和浩特市易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更正为内蒙古巨鹏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原公示中的第1包的第1个供应商的中标金额(元):1372700,更正为18300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7年04月05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及其他软件中标(成交)公示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委托,于2016年11月21日就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及其他软件呼公交易【2016】-政采-公开-25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及其他软件

  批准文件编号:无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及其他软件1详见招标文件1833712
1、供应商:呼和浩特市易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72700元。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公告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 2016年11月29日

  四、评委

  张云龙、郑宝峰、李永明、郑晓蕾、牧仁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高乐

  联系电话:4669372


  相关附件:

  标书: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同录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标书.pdf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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