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wh-2022-1332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贵州省自然资源技术信息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51-85801822
中标公司贵州卓越天成软件有限公司8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n
一、项目编号:GZWH-2022-1332
二、项目名称: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n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 功能模块开发、数据综合统计分析、专栏建设。 | 1 | 项 | 最终报价:800000.00(元) | 贵州卓越天成软件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3号A座1713室 | 91520102055038401K |
2.废标结果:
\n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n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 详见文件 | 为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基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服务理念,搭建贵州省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勘查活动各项监管数据填报、上报、审核和综合管理,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提高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效率。 |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完成各项工作建设并进行验收。 | 详见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帮礼(采购人代表),李若瑶,王晚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自然资源技术信息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测绘大院
联系方式:0851-86828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
联系方式:0851-85801822/85801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电 话:0851-85801822/85801794
附件信息:
页面提取自-2022-1332 最终报价.pdf页面提取自-2022-1332 最终报价.pdf
193.7K
GZWH-2022-1332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销售稿)20220512.pdfGZWH-2022-1332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销售稿)20220512.pdf
2.8M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碳商(最终)报价确认表
项目编号:GZWH-2022-1332
项目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 小写:800000.00大写:捌拾万元整 |
供应商名称:贵州卓越天成软件有限公司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杨
日期:2022年5月24日
其他承诺:
完全响愿竞争性了商文件所有要求
注:本次报价是指碳商后最终成交价(供应商报价须包含技术服务、人员费
用、验收、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即总价包干。)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
称
名
目
项
:
号
编
目
项
GZWH-2022–1332
竞争性磋商
:
式
方
购
采
服务类
:
别
类
购
采
项 目 序 列 号 :
S5200100000003242001
:
人
购
采
贵州省自然资源技术信息中心
人
购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采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期 :
日
2022 年 5 月 12 日
I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录
目
-
1
-
通 用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
1
采购 邀请 ................................................................. -
第一 章
-
1
-
一、 采购 项目 内容 .............................................................
-
1
-
二、 供应 商资 格要 求 ...........................................................
-
1
-
三、 获取 竞争 性磋 商文 件的 时间 、地 点、 方式 .....................................
-
1
-
四、 响应 文件 提交 截止 时间 及地 点、 开启 时间 及地 点 ...............................
-
2
-
五、 采购 代理 机构 联系 方式 .....................................................
-
2
-
六、 磋商 保证 金交 纳账 户 .......................................................
-
3
竞争 性磋 商须 知表 ......................................................... -
第二 章
-
7
供应 商须 知 ............................................................... -
第三 章
-
7
-
一、 说明 .....................................................................
-
8
-
二、 竞争 性磋 商文 件 ...........................................................
-
9
-
三、 响应 文件 的编 制 ...........................................................
-
11
-
四、 响应 文件 的递 交 ..........................................................
-
12
-
五、 磋商 和评 审 ..............................................................
-
14
-
六、 授予 合同 ................................................................
-
1 8
-
专 用 部 分 ...............................................................
第 二 部 分
-
18
采购 需求 ................................................................ -
第四 章
-
21
评审 程序 、方 法及 标准 .................................................... -
第五 章
-
21
-
一、 评审 原则 ................................................................
-
21
-
二、 评审 程序 及方 法 ..........................................................
-
23
-
三、 评审 (分 )标 准 ..........................................................
-
27
-
四、 定标 原则 ................................................................
-
27
-
五、 其他 ....................................................................
-
29
通用 合同 条款 ............................................................ -
第六 章
-
38
合同 格式 (仅 供参 考) .................................................... -
第七 章
-
4 0
-
响 应 文 件编 制 ...........................................................
第 三 部 分
-
40
响应 文件 格式 ............................................................ -
第八 章
-
43
-
一、 资格 审查 部分 ............................................................
-
49
-
二、 价格 部分 ................................................................
-
52
-
三、 技术 部分 ................................................................
-
53
-
四、 商务 部分 ................................................................
-
54
-
五、 其他 部分 ................................................................
-
58
-
六、 政府 采购 政策 ............................................................
II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通用部分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第一章
贵 州 卫 虹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受采购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
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参与响应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项 目 名 称 : 贵 州 省 矿 产 资 源 勘 查 与 开 发 利 用 模 式 研 究
2. 项 目 编 号 : GZW H - 20 2 2- 1 3 31
3. 项 目 序 列 号 : S 520 01 0 00 0 00 0 32 4 20 0 1
个 产 品 包 ,本 项 目 以 产 品 包
1
采 购 需 求 ” 。本 项 目 共
4. 项 目 需 求 :详 见 “ 第 四 章
为 单 位 进 行 响 应 报 价 , 不 得 拆 分 产 品 包 进 行 响 应 , 否 则 按 无 效 响 应 报 价 处 理 。
5. 本 项 目 采 购 预 算 为 : 80 万 元
6. 本 项 目 最 高 限 价 为 : 80 万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评 审 程 序 、 方 法 及 标 准 ” 中 “ 资 格 性 审 查 内 容 ” 为 准 。
具 体 内 容 以 “ 第 五 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 取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时 间 : 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2. 获 取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方 式 :登 录 贵 州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2020 版 )
下 载 本 项 目 的 采 购 文 件 ( 交 易 中 心 电 话 : 0851 - 8 59 7 18 2 2 ) 。
300 元 整 。
3.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发 售 价 格 : 每 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2.提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当日在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3.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4.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当日在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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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人:项目一部
系
联
地
址:贵阳市中华中路 8 号时代广场名仕楼 18 楼 D 座
电
话:0851-85801822
传
真:0851-85801799
六、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户
开
账
号:010900140000018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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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须知表
第二章
本表关于所要采购 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 ”的补充或修改,两 者如有
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
贵州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模式研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GZWH-2022-1331
项目序列号
S5200100000003242001
说明与要求
内容
采购人:贵州省自然资源技术信息中心
采购人信息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贵州省政府大院 5 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中华中路 8 号时代广场名仕楼 18 楼 D 座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项目一部
电
话:0851-858018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响应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 万元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 万元
响应报价(含税)包括:技术服务、人员费用、验收、培训费、
售后服务费、 各种税费等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
响应报价
总价包干。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策扶持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
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软件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属于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残疾人
标的所属行业
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 承接服务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
3
-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10000 元)。
1.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1 万元人民币(¥
2.磋商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
购公告(温馨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磋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的 16:00 前完成磋商保证金绑
定)。
3.磋商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
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流程(详见
“2020 版交易系统保证金操作
手册”)。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合法
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4.1 银行转账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0 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的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
标项目进行绑定。
(2)在交纳磋商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
磋商保证金
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
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
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户
开
账
号:0109001400000182-0002
(3)磋商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
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磋商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
(4)磋商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
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磋商保证金方可生效。
(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磋商保证
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
不能参与项目响应。
(6)未绑定成功的磋商保证金在 60 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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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4.2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交纳磋
商保证金
(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
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磋商保
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响应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
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
构,不再验证真伪。
(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
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
件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评审现场对其进行
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磋商
保证金。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光
盘或 U 盘拷贝,使用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 PDF 版本,不加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响应文件
(3)提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贵州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2)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开启时间、地点
65 号,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贵州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评审单位:按产品包/项目整体为单位进行。
评审方法
(2)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
(1)是否需要提交:详见第四章。
履约保证金
(2)提交方式:/。
响应有效期
开启时间之日起 90 日。
(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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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件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代理服务费。
(4)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
户
开
账
号:240200032920006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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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
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 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竞争性磋商须知表”中所述采购代理机构。
2.4“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授权代表”系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
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供应商的授权代表”。
2.6 公告媒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即贵州省政
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2.7“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
“日”系指日历天数。
2.8“天”、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
3.3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4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允许联合体响应的项目,
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各供应商均满足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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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4.1 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服务期及时提供服务。
5.竞争性磋商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
6.1.1 采购邀请
6.1.2 竞争性磋商须知表
6.1.3 供应商须知
6.1.4 采购需求
6.1.5 评定程序、方法及标准
6.1.6 通用合同条款
6.1.7 合同格式
6.1.8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在各方面都做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进行回复,
在规定时间前未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
7.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
7.4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
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8.1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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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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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
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
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
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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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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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
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
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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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财库〔2014〕68 号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财政部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
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
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
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 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
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
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
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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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
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
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
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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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 2: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
号)的规定,本公司
﹝2020﹞46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万元,资产总额为
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月
年
日期:
注:
①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
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③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
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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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民政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招标采购,由本公司承接招标要求所需服务。
(项目名称)
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月
年
日期:
注:
1
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
②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
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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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项
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采购,由本公司承接招标要求所需服务。
目名称)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月
年
日期:
注:
1
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
②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
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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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表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
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15 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
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 2011 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
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 号)同时废止。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微 型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计 量 单 位
指 标 名 称
行 业 名 称
农 、林 、牧 、
营业 收入
500≤Y<
万元
Y<50
50≤Y<500
Y≥20000
渔业
2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20
20≤X<300
300≤X<1000
X≥1000
(X)
工业
*
营业 收入
2000≤Y<
万元
Y<300
300≤Y<2000
Y≥40000
40000
(Y)
营业 收入
6000≤Y<
万元
Y≥80000
Y<300
300≤Y<6000
80000
(Y)
建筑 业
资产 总额
5000≤Z<
万元
Z<300
300≤Z<5000
Z≥80000
80000
(Z)
从业 人员
人
批发 业
X≥200
X<5
5≤X<20
20≤X<20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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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 收入
1000≤Y<
5000≤Y<
万元
Y≥40000
Y<1000
5000
4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300
X<10
10≤X<50
50≤X<300
(X)
零售 业
营业 收入
500≤Y<
万元
Y<100
100≤Y<500
Y≥20000
2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20
20≤X<300
300≤X<1000
X≥1000
交通 运输
(X)
业
营业 收入
*
3000≤Y<
万元
Y≥30000
Y<200
200≤Y<3000
3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20
20≤X<100
100≤X<200
X≥200
(X)
仓储 业*
营业 收入
1000≤Y<
万元
Y<100
100≤Y<1000
Y≥30000
3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1000
X<20
20≤X<300
300≤X<1000
(X)
邮政 业
营业 收入
2000≤Y<
万元
Y<100
100≤Y<2000
Y≥30000
3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300
X<10
10≤X<100
100≤X<300
(X)
住宿 业
营业 收入
2000≤Y<
万元
Y<100
100≤Y<2000
Y≥10000
1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10
10≤X<100
100≤X<300
X≥300
(X)
餐饮 业
营业 收入
2000≤Y<
万元
Y<100
100≤Y<2000
Y≥10000
10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2000
X<10
10≤X<100
100≤X<2000
信息 传输
(X)
业
营业 收入
*
1000≤Y<
万元
Y<100
100≤Y<1000
Y≥100000
100000
(Y)
从业 人员
软件 和信
人
X≥300
X<10
10≤X<100
100≤X<300
(X)
息技 术服
营业 收入
1000≤Y<
万元
务业
Y<50
50≤Y<1000
Y≥10000
10000
(Y)
营业 收入
1000≤Y<
万元
Y<100
100≤Y<1000
Y≥200000
房地 产开
200000
(Y)
发经 营
资产 总额
2000≤Z<
5000≤Z<
万元
Z<2000
Z≥10000
5000
10000
(Z)
从业 人员
人
X≥1000
X<100
100≤X<300
300≤X<1000
(X)
物业 管理
营业 收入
1000≤Y<
万元
Y<500
500≤Y<1000
Y≥5000
5000
(Y)
从业 人员
人
X≥300
X<10
10≤X<100
100≤X<300
租赁 和商
(X)
务服 务业
资产 总额
8000≤Z<
万元
Z<100
100≤Z<8000
Z≥120000
120000
(Z)
其他 未列
从业 人员
人
X<10
10≤X<100
100≤X<300
X≥300
明行 业
(X)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
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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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行 业的范 围以 《国民 经济行 业分类 》( GB/T4754-2017 )为 准。带 *的项 为行业
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
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
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
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
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
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
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
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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