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66.8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次采购用于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
2、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型企业提供。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
采购预算:668640.00元
三、项目概况:湖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打造,唯一授权给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开发、实施、运营。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使用湖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及湖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移动执法智能终端系统,并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统一接入到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使用该平台进行线索实时上报、简易案件执法等日常监督工作,且相关工作将纳入年度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绩效考核。为确保开福区卫监局执法数据实时对接国家数据交换平台,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需要继续对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进行采购,以便协管人员利用移动终端继续开展卫计监督工作。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服务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及服务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日之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需求清单内所有服务及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调试,确保能正常对接到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及长沙智慧卫监平台。执法终端配套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安排专职客户经理提供每天24小时一对一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24小时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
3、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为确保执法移动手机终端各项功能畅通,尤其是网络通讯畅通,原则上手机终端的话费和流量套餐,由对应的网络运营供应商提供。
6、按照对应购买执法移动手机终端的保修、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条款进行,无额外要求。
7、如遇人员调动、离职等可以用单位证明追回号码。
8、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为采购人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能达到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交付及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 支付方式: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将采购需求服务清单内所有服务及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调试,并确保能正常对接到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及长沙智慧卫监平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次采购用于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
2、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型企业提供。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
采购预算:668640.00元
三、项目概况:湖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打造,唯一授权给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开发、实施、运营。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处2019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使用湖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及湖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移动执法智能终端系统,并将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统一接入到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使用该平台进行线索实时上报、简易案件执法等日常监督工作,且相关工作将纳入年度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绩效考核。为确保开福区卫监局执法数据实时对接国家数据交换平台,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需要继续对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进行采购,以便协管人员利用移动终端继续开展卫计监督工作。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服务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 | 执法套包 | 1.提供一台执法终端设备(内存≥8G+256G设备)供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使用。 2.平台运维服务和技术支撑。提供PC端、移动APP两种使用方试,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为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处理档卡上报、维护、交换中的异常情况,协助进行监管。 3.提供业务数据储存、查询、统计、分析功能,为监督执法提供参考数据。 4.提供行政案件模板自动生成、案件办理网上登记,处罚依据智能关联、法律法规查询、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行政许可过期提醒等功能。 5.套包内含国内60G网络流量,2000分钟国内通话,国内接听免费,全市开通集团号段。 | 户 | 48 | 5976 | 286848 |
套包升级 | 1.将原执法终端设备升级为(内存≥12G+256G设备)供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使用。 2.平台运维服务和技术支撑。提供PC端、移动APP两种使用方试,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为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处理档卡上报、维护、交换中的异常情况,协助进行监管。 3.提供业务数据储存、查询、统计、分析功能,为监督执法提供参考数据。 4.提供行政案件模板自动生成、案件办理网上登记,处罚依据智能关联、法律法规查询、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行政许可过期提醒等功能。 5.套包内含国内60G网络流量,2000分钟国内通话,国内接听免费,全市开通集团号段。 | 户 | 42 | 8876 | 372792 | ||
自由话费 | / | 户 | 90 | 100 | 9000 | ||
合计 | 668640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及服务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日之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需求清单内所有服务及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调试,确保能正常对接到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及长沙智慧卫监平台。执法终端配套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安排专职客户经理提供每天24小时一对一服务,接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24小时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
3、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为确保执法移动手机终端各项功能畅通,尤其是网络通讯畅通,原则上手机终端的话费和流量套餐,由对应的网络运营供应商提供。
6、按照对应购买执法移动手机终端的保修、维修、更换等售后服务条款进行,无额外要求。
7、如遇人员调动、离职等可以用单位证明追回号码。
8、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为采购人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能达到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交付及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 支付方式: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将采购需求服务清单内所有服务及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完成调试,并确保能正常对接到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及长沙智慧卫监平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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