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8001055-xj-2024-01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璐璐156120966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延期公告

北京三重镜业(大厂)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12-23 16:49:42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8001055-XJ-2024-0116

采购单位:北京三重镜业(大厂)有限公司

采购类别:其他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3 17:00:00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24 17: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4-12-24 15: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4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24 21: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4-12-24 18:00:00

延期原因

咨询供应商审批报名信息尚未完成,建议延长一天等待报名。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1055-XJ-2024-0116)

保证金收款账户: //

详情描述

法律服务询价函

我司拟就以下法律服务事项,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特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采购人:北京三重镜业(大厂)有限公司

3、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价款结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到2个月内现汇/银承方式/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付款(每半年支付50%);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到2个月内现汇/银承方式/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付款。

6、采购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方式采用线上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方式进行。招采文件通过招采平台报名并通过相关资质审核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见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投标文件必须编辑完整,签字并盖章后将文件邮寄至公司法律合规部。

二、有关法律业务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参与对外谈判、提供建议;

3、重大决策、交易以及重大合同审查;协助我司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公司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我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日常法律事项咨询;协助我司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公司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5、投资并购法律事项前期咨询;

6、危机咨询与应急应对;

7、出具律师函和起草、发布公告、作授权声明。就我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8、重大案件研讨;

9、协助我司完善和规范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协助我司建立健全法律资料库;

10、对信访、12345政府热线相关法律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11、协助我司进行职工法治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1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范围包含向北京三重镜业(大厂)有限公司本部及母公司、母公司管理公司的6家公司以及原国企改制前的2家相关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事务。

13、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案件代理服务

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采购人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也不包括采购人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及其他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论证等专项代理事务;如我司需要,双方另行协商与签约,参照原《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下浮比例收取律师费。

三、对服务机构资质能力要求如下:

1、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2、有健全的执业规则、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

3、信誉良好、价格合理,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

4、近 3 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不良记录;

5、指派一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的律师提供服务;

6、具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及开展合规专项服务的相关经验。

7、具有处理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案件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

四、竞价评选方式:

在符合资质能力要求和预算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者为服务中标单位。

本公司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五、报价方式:

服务机构应于2024年12月24日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及符合第二条的资质证明等文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或进行密封后直接邮寄至公司法律合规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金隅现代工业园办公楼7层

邮箱:guolulu@bemt.com.cn

联系人:郭璐璐

联系电话:15612096692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 资格声明函

3.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三重镜业(大厂)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

报 价 函

致:北京三重镜业(大厂)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公司《法律服务询价函》,决定参与报价。我方承诺严格执行贵公司提出的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等内容。如我公司能中选,同意按贵公司的委托事项及条款进行合作及合同签订。我司对本服务报价(含税)为: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元/年;是否含差旅:          是否含税(税率):                    

专项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报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附件2

资格声明函

致:北京三重镜业(大厂)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法律服务询价函》,我方愿意参加报价,已清楚询价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一)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二)有健全的执业规则、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

(三)信誉良好、价格合理,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

(四)近 3 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不良记录;

(五)指派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的律师提供服务;

(六)具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及开展合规专项服务的相关经验。

(七)具有处理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案件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

特此声明!

报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报价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职务、姓名)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全权负责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价采购项目的报价及后续合同谈判签订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联系人

郭璐璐 / 15612096692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522267330

监督举报邮箱:dqjjgzb@bem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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