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房屋场地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租赁项目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A区负一层商业区部分闲置房屋招租。
       二、位置介绍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为国家级4A景区,环境优美,地段绝佳。现就A区负一层商业区部分闲置房屋场地(具体房屋位置见附件)进行公开招租。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征信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
       2、租赁用途:临时性商铺或办公使用(甲方如有清场需求则提前30日通知乙方移交场地)。
       3、租赁年限: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竞租文件的组成
       (1)资信及商务文件:
       A.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B.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C.单位竞租:竞租人自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竞租人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竞租:提供自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征信证明或个人征信网查询结果截图。(必须提供)
       (2)报价文件:
       A.竞租报价表,单位竞租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竞租需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必须提供)
       B.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低于竞租底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金额应有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5、竞租文件的包封、递交
       (1)竞租文件所有材料应以纸质版形式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单位竞租需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竞租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个人竞租由本人签名。
       (2)竞租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承担。
       (4)竞租文件的递交:竞租人必须在报价规定时间内将竞租文件送到招租公告指定地点,交由综合办公室登记签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将不予受理。
       四、中标方式和竞租底价
       1、中标方式:一次性报价,以月租金最高者中标。竞租底价:按房间号单独报价。
       2、竞租底价(见附件)
       五、优先承租权相关规定
       1、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的前提条件是完全按原合同条款履约,无欠费、无违约的情况才享有优先承租权。
       2、原承租人有承租意愿,应按公告要求到现场参加竞租报价并行使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人愿意以承租第一候选人的报价继续承租该场地(房屋),则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权,且应与招租人按承租第一候选人的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但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若转租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承租第一侯选人资格自动失效。
       3、原承租人仅有一次机会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承租第一候选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再次重新竞租,则原承租人和承租第一候选人需再次密封报价,二次报价后原承租人不在享有优先承租权,价高者得。
       4、若原承租人不愿意以承租第一候选人的报价继续承租该场地(房屋)的,则视为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
       5、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后,由承租第一候选人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应于公布报价之日起十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签订合同前承租第一候选人应缴纳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
       6、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后,若承租第一侯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该侯选人自动放弃本次承租资格,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选择重新组织招租或按以下方式处理:与承租第二侯选人签订租赁合同,以此类推,承租人必须按规定十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
       六、投递时间、地址
       1、竞租投递时间长期有效,招完即止,从8月1日起每周五09:30-10:00,请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竞租报价(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用密封的形式投递。
       2、投递接收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2092357、18249973003
       3、投递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C区3楼320号办公室。
       4、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咨询电话5465875、19968030161
       5、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C区3楼321号办公室。
       七、召开竞租会议
       1、资格审核:每周五投递报价时间截止日后,竞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10:00-10:30在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6号C区3楼321号办公室签到并召开竞租会议,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竞租文件为无效报价、低于竞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2、确定承租候选人:有效报价金额最高者为承租第一候选人,以报价金额从高到低依次决定候选人顺序。若报价金额相同最高者有两人以上,则最高报价者再二次密封报价,最终价高者为承租第一候选人。
       3、 公开招租结果:监督人现场宣布招租结果。竞租人如有异议,须在当天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或材料。
       八、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按月支付租金。
       2、履约保证金支付:成交通知书发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超过5个工作日未支付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顺延出价第二高的竞租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承租,顺延出价第二高的竞租单位,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宜
       1、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承接中国—东盟博览会、其他大型展会需使用租赁场地的,承租方应立即按规定时间无条件按出租方及展会主办方的要求将场地恢复原貌后,向出租方移交回该租赁场地。出租方按照展会占用实际天数相应扣减承租方的租金、电费。
       2、其他要求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3、本次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所有。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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