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811556620231
二、合同名称:灵山县石塘镇街道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压缩清运、焚烧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QZZC2022-C3-50029-GXXQ
四、项目名称:灵山县石塘镇街道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压缩清运、焚烧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石塘镇中秀路22号
联系方式:13367671974
供应商(乙方):广西灵山县众太保洁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新圩镇荔香大道二期(沙路B区)BA26、BA27号
联系方式:185777231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灵山县石塘镇街道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压缩清运、焚烧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9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灵山县石塘镇街道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压缩清运、焚烧服务项目,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街道路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保持市场的环境卫生,赶场时要保证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散场后要立即打扫市场的环境卫生,对地面、菜摊、猪肉摊等摊点进行打扫,铲除污渍,及时清扫垃圾。没有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的街道和小区每天要安排垃圾车进接进行垃圾收集,
镇上垃圾箱要做到周边无杂乱垃圾;定期巡视发现垃圾桶内垃圾堆放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量立即安排人员清运;中转站内压缩设备使用完毕需要保持干净无异臭;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开展承包服务。
服务标准:街道路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保持市场的环境卫生,赶场时要保证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散场后要立即打扫市场的环境卫生,对地面、菜摊、猪肉摊等摊点进行打扫,铲除污渍,及时清扫垃圾。没有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的街道和小区每天要安排垃圾车进接进行垃圾收集,
镇上垃圾箱要做到周边无杂乱垃圾;定期巡视发现垃圾桶内垃圾堆放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量立即安排人员清运;中转站内压缩设备使用完毕需要保持干净无异臭;
2.合同金额(元):29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垃圾清运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