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束型器处理散落粉末物料回收装置和束型器处理过程滞留量测量系统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束型器处理散落粉末物料回收装置和束型器处理过程滞留量测量系统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束型器处理散落粉末物料回收装置10套;束型器处理过程滞留量测量系统10套
2.2 交货期:2024年12月31日前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安装调试地点:嘉峪关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采购编号:YZN0-WZ-GKJT-24-0588
2.6 采购名称:束型器处理散落粉末物料回收装置和束型器处理过程滞留量测量系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无
3.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年 10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 年11月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应答人才能获得采购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采购文件前,潜在应答人应将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经理姓名和汇款时间。经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13日09时30分(上午),地点为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生活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中心天津分部224室,收件人:陈海鹏,电话:02288957560。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邮编: 300180
联系人: 郭 健
电话: 18202263917
电子邮件:240249280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海鹏
电话: 022—88957560
电子邮件: chenhp@mails.cneic.com.cn
采购人: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