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24000050
预算金额34.8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红霞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欣怡325577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XC24000050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2024年上海大学毕业生毕业半年、三年及五年后调研评价服务。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服务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无进口设备。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仪器设备包含有进口设备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设备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设备)。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24000050项目名称:2024年上海大学毕业生毕业半年、三年及五年后调研评价服务
报价方式:总价 预算金额:348000元
第一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05-26 17:00:00 ~ 2024-05-31 17:00:00
第二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4-05-31 17:00:00 ~ 2024-06-03 17:00:00(如有)
(以上海大学采招办官网首页各项目显示的倒计时截止时间为准,如第一轮已完成响应提交的,无需在第二轮重复提交)
服务地点:上大路99号
采购需求联系人:李红霞 联系电话:13761892702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欣怡、陈瑞麟、陆思彦联系电话:王欣怡、陈瑞麟、陆思彦 32557753、32557759、32557758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采招办监督员:谢金印 监督电话:66130721
服务需求
需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需求说明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1、交付报告成果清单拟对2023届、2021届及2019届等3届毕业生分别开展毕业半年后、三年后、五年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调研,并形成11类调研报告:(1)2023届本科与硕士博士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各1份,共计2份;提供WORD版本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彩色报告各10本、黑白报告各40本; (2)2023届硕士核心课程、专业硕士与学士硕士分析报告,2 份;提供电子版; (3)2021届与2019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与职业发展评价各2份,共计4份;提供WORD版本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彩色报告各10本、黑白报告各40本;(4)各院系2023届、2021届、2019届本科毕业生培养质量、培养目标达成与职业发展评价,样本符合要求的院系均出台报告,分析报告内容需细化到学院专业;提供WORD版本电子版,纸质版黑白报告各10本。其他交付成果: (1)各届本硕博报告图表的数据汇总表; (2)2019届、2021届、2023届本硕博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与职业发展评价的原始数据(毕业生答题的原始数据); 2、调研服务 (1)调查对象:2019届本硕博毕业生、2021届本硕博毕业生、2023届本硕博毕业生(2)调查样本:2023届本、硕、博毕业生毕业半年后调研样本均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50%,2021届及2019届本、硕、博毕业生毕业3年后、5年后调研样本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40%。其中,工程论证专业样本的回收率达70%以上。 (3)调查方式、调查问卷内容:调查问卷内容设计以中标单位为主,采购方审核把关。 调查方式:采取书面和网上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符合年青年人网络使用特点。(4)供应商负责问卷的总体设计,评价报告大纲及服务方案,调查数据收集的技术支持,数据清理,研究分析和撰写项目报告。(相关调研报告详细要求等信息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在响应本指标时需要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的报价明细)。
服务团队 1、供应商应主动做好项目咨询服务,供应商针对本服务项目所能提供的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要求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2名以及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其分工。其中,(1)应指定至少1名项目责任人与采购方定向沟通联系,沟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前期与采购方负责人充分沟通并记录采购方对项目的具体需求、认真核查采购方提交的在校生信息,如发现问题则及时要求采购方更正、向采购方出具检查和清理后的毕业生及用人单位邮箱总数量及覆盖各专业的情况说明、要求采购方以电子邮件最终确认无误、定期监控数据回收进展。(2)在项目执行期间,供应商承诺提供至少1名项目管理专员协助采购方进行项目过程中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3)采购方如遇到指标不理解的地方,供应商至少指派1名专业人员负责说明。(4)响应时须明确项目责任人和团队配置,包括每位成员职务、学历、专业资质、工作年限、同类项目经验等,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人员清单及其分工。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1、供应商承诺保证数据及其分析结果的独立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2、供应商须根据调查范围选取调查样本,发放、回收网上调查问卷,并对回收的网上问卷进行审核、抽样回访、汇总、数据处理,确保问卷数据完整、真实、有效,逻辑关系合理。 3、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运用现行先进的测评工具模型和专业的数据分析方法,设计出契合上海大学不同学历毕业生培养与就业质量特色的评价指标,真实、客观、科学反映上海大学毕业生培养与就业质量的特点。 4、供应商按采购方需求出具项目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过程和报告结果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提供相应的服务,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质量服务承诺书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图或供应商质量控制制度文件。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调研期限:最晚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2、调研结束后,供应商需要组织专家负责撰写上海大学、各院系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毕业三年后、毕业五年后的培养与就业质量等11类跟踪评价报告,于2024年8月底前提交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审核。分析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及培养质量结论、问题深度分析与挖掘等方面的建议,符合采购方—上海大学的要求。同时供应商在响应时须出具调研及报告的权威性承诺书。3、供应商应提供调研后台查询系统,主要功能是让采购方在调研过程中实时查看各院系、各专业学生答题最新进展及样本回收情况,采购方可用于把控调研进度以保证项目进度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期限内明确的进度计划表。
安全保证措施 1、知识产权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供应商双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调查问卷、指标体系、报告大纲、平台及账号、研究方法、研究报告等。2、保密要求(1)供应商须做好调查数据的保密工作,不得自行使用、外传、泄漏调查数据等信息。 (2)供应商应提供调研原始状态数据库,数据产权归采购方、供应商双方所有。未经采购方允许,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布由采购方提供的在校生联系方式或涉及采购方名义的数据指标与分析报告;供应商在响应时须对此项内容进行单独的书面承诺。3、信息安全保障要求:供应商应保障相关信息安全,有相关信息安全认证证书。整体项目能够保证数据安全性,有专用邮件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确保原始数据的保密。供应商在响应时须对此知识产权、保密、信息安全等内容进行单独的书面承诺。
自罚承诺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无法正常履行服务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商需支付项目总额的100%。 2、若中标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项目总金额100%的违约金:(1)中标供应商调研样本及报告质量等方面与迅采公告及其附件内容规定不符,或违反了上述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的;(2)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中标后无法履行服务,自动放弃中标的。(3)因中标供应商原因,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未与采购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的;(4)本项目开始后发现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的。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7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且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自罚承诺书。
增值服务 1、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相关培训,以便采购方工作人员对系统可熟练操作,同时保证能够进行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理等工作。 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有关的数据库管理平台,可供采购方自主查阅就业质量年报、教学教务、专业建设、战略规划、新生大学规划等方面的研究文章以及其他高校的相关案例的平台。 3、服务期内,供应商定期为采购方签约部门提供最新的高教领域研究期刊电子或纸质版。4、在项目服务结束后,供应商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跟踪支持服务解决项目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免费定期回访咨询答疑。5、赠送中国大学生就业蓝皮书。

资质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信用中国证明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售后服务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如学校有数据报告解读等需求,供应商承诺免费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综合实力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19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供应商应具有专门的调研系统和实施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教育咨询、市场调查、数据处理等资质,保证调查采样真实可信。
同类业绩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毕业生调研服务项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项目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付款方式 采购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首付款20%,待服务完成收到报告后30日内付款50%,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30%尾款。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4个月内。

三、质量标准等要求(模板合同节选)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1001550400055646341
     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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