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水县义宁至四都段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监理标(网)
发布时间:2023-07-26 15: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水县义宁至四都段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水县义宁至四都段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已由九行审农字[2022]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修水县修河义宁至四都段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修水县义宁镇、四都镇、三都镇。
2.2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4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 年)及工程竣工验收。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及监理。
2.4招标金额: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约 4856.99万元;
施工:约3107.5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控制价)
监理:约40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监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优良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之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江西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纳入诚信黑名单。
(8)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及开标前连续六个月的企业当地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单。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 26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或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及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类似水利监理业绩(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7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需完善文件中附件: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表格自行下载)。
8.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水县修河义宁至四都段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修水县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5179289445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修水县政务中心17楼1709室
项目经办人:温女士13657923276
监督单位: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8562412
《招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1 |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水县义宁至四都段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施工标 |
修水县 |
3107.56万元 |
2 |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水县义宁至四都段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项目-监理标 |
修水县 |
40万元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浔东支行
2、户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3、户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