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清市公安局老旧信号机更换及户外机柜美化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9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1]kt[gk]2019011
预算金额92.9万元
招标公司福清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坚13788891272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天一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KT[GK]2019011福清市公安局老旧信号机更换及户外机柜美化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502 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 1 国内 929000 929000 详见技术文件 详见技术文件
合计: 929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玖仟元整(¥92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业主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项目竣工后,甲方(及授权监理方)与乙方共同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时,应保证所提交验收材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否则不予组织验收。6.1.2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试运行满三个月后,所有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要求时,并且提交的产品和资料(相关产品应提供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或其他国家、行业要求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材料等,以证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有效的产品)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后,可进行验收。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等)应由乙方提前7天提交给甲方,甲方(及授权监理方)可根据合同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合格后,三方(双方及授权监理方)签署验收文件。6.1.3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70 合同签订并在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经财政审批后采购人在三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 25 项目试运行期结束通过竣工验收后,经财政审批后采购人在三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5%。
3 5 所剩余款待一年质保期满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经财政审批后采购人在三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10、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0.2 验收时,如发现资料、数据残缺的,乙方应在 3小时内 补全相关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0.3 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或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或完工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变更合同要求造成施工延误的,按照实际误工情况而相应延长完工期,不作为违约。10.4 乙方逾期提交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材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0.5 项目完工后,若经甲方验收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积极补救整改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在30个日历日内无法整改完毕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10.6乙方在质保期内违反质保服务约定的义务的,在甲方书面通知后,60天内乙方仍不修复的,甲方有权扣除项目全部质保金。10.7施工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必须穿统一服装和反光背心,若不按规定施工,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违约金500元。经甲方检查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第二次及后续有权对乙方处违约金3000元。经检查5次(含)以上不按规定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以及质保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10.8在项目建设、试运行、质保期内,如果没有在本技术规范书其它地方有另外约定,当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提供服务级别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大于1小时响应、不大于2小时到达现场,一次未到处违约金500元。故障修复时间不得大于24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为止,故障设备的返修时间应不超过15天。10.9守约方因主张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送达条款(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中载明的双方联系地址为双方现行有效联系地址,任何一方依此向对方发出文书材料,均视为有效送达。一方变更联系地址的,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依据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向其送达的文书材料,仍视为有效送达。(2)本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及变更并已经依前述约定书面告知对方的联系地址,亦可作为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有效地址。

甲方: 福清市公安局 乙方: 福建天一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福清市清昌大道57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路双坂双龙花园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坚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060711559
联系方法: 1378889127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王庄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 0810 0018 0100 43978

签订地点:福清市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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