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q01-f10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馆布展采购公告
(2023-VQ01-F101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馆布展项目编号:2023-VQ01-F1012项目概况:
某馆布展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展览初步设计方案、版式图,已撤展的主题展览竣工图、网上展馆数据、撤展回收设备物资清单等,供应商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有关要求,结合展厅现场实际,进行某馆施工图设计和布展,达到合格标准;展览建设地点位于展览大楼三层东侧3个展厅,面积约3300平方米。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展览施工图(制作图)涉及、展板版式图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含撤展回收物资利用方案),展览施工布展、文物展品的运输布展、与展览相关的安防系统建设,以及网上展馆、数字展项中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建设等。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
期限
备注
1
某馆布展
详见技术要求
北京市
90日历天,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交付和竣工验收。
最高限价2205.34万元,其中暂列金158.48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30万元(含安防工程暂估价200万元、网上数字化展馆外视频制作费暂估价30万元)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七)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八)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线上申领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文件申领的截止时间为8月16日16:00,以邮件到达邮箱的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无效报名)(北京时间)。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内的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三)申领方式
1.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银行行号;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3.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申领时间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
4.采购机构邮箱:18810860829@163.com(收到的邮件24小时之内予以审核(节假日顺延),请勿重复发送、反复打电话催问。)
(四)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说明:本项目是资格后审,以上资料仅供领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东城区海运仓大厦1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东城区海运仓大厦1号。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1045、010-66739112
传    真:010-66739169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9021
 
                      
 
采购机构: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采购服务站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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