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湾艺术中心舞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92.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ycs2023184hw
预算金额92.49万元
招标公司珠海市金湾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闫美竹0756-726309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小姐0756-2605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湾艺术中心舞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S2023184HW
项目名称:金湾艺术中心舞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4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4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湾艺术中心舞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应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地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信息: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7)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成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方式: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2605515@163.com)的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原件或其扫描件)。
(3)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2楼
联系方式:闫美竹、0756-726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联系方式:郭小姐、0756-260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泽金
电 话: 0756-2605515
金湾艺术中心舞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S2023184HW
项目名称:金湾艺术中心舞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4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4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湾艺术中心舞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应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地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信息: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7)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成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方式: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2605515@163.com)的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原件或其扫描件)。
(3)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2楼
联系方式:闫美竹、0756-726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联系方式:郭小姐、0756-260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泽金
电 话: 0756-26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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