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乌海驼峰三部位车辆减速器大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乌海驼峰三部位车辆减速器大修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21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动车组三级修及加改等26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277号)计划安排乌海驼峰三部位车辆减速器2~9道合计8股道大修项目, 对该项工作所涉及的减速器拆除、安装、调试,风管路、电缆、设备排干,设备材料倒运、旧料回收,废料清理,硬化面制作,检修通道整修,基本轨轨面打磨等工作人工业务进行委外。
一、招标编号
编号: HHJ-BDW-LXGC-2023007
二、项目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大修预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21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动车组三级修及加改等26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277号)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3】329号)批准乌海驼峰三部位车辆减速器2~9道合计8股道大修
三、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乌海驼峰三部位车辆减速器2~9道合计8股道大修所涉及的减速器拆除、安装、调试,风管路、电缆、设备排干,设备材料倒运、旧料回收,废料清理,硬化面制作,检修通道整修,基本轨轨面打磨等工作。
四、最高限价:221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9% 。
五、工期:3个月。
六、服务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
2.设备移设后必须满足设备安全限界。
3.硬化面按标准制作并与既有保持一致。
4.拆除的设备按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5.设备安装、拆除、设备材料倒运等作业必须听从统一指挥。
6.所有施工作业均纳入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每日作业时间要服从设备单位合理安排。
7.新设备预组装后不得侵入安全限界。
8.钢轨打磨必须在线下打磨并符合分路不良标准要求。
9.施工完毕后现场清理遗留工具、材料,废旧路料必须清理到符合环保的工程垃圾地点确保“工完料尽”。
七、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近三年驼峰减速器施工业绩优先。
2.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且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
6.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报名单位的责任。
7.报名单位必须书面承诺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并对人身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8.报名单位必须书面承诺,作业期间每天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施工组织、安全盯控。
9.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要求
1.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2.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收到公示成交候选人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如中标人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电务段内的招投标活动。
4.履约期限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如若投标人在签订合同15日内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视为违约自动解除所签订的外包合同。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6.该项目含甲供物资以外的其他施工材料。
7.工程承揽单位必须确保“工完料尽”,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不能遗留任何材料,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如有遗漏材料将按照材料价格10倍进行处罚。
8.工程承揽单位中标后需组织人员进行相应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电务段各项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对不遵守安全协议施工的单位电务段有权终止合同,因不遵守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单位要承担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及路途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九、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工程项目报价(含单价和总价,不含税价,税率9%)、安全卡控措施;
2.投标保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业绩、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对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是否响应等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近3年相关证明材料。
(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人身安全的书面承诺。
7.廉政承诺。
8.申请单位需承诺最终预算及工作量以批准预算为准,最终结算需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9.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10.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11.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截图。
12.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13.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14.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15.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十、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和截止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书面传真至0472—2224206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413602241@qq.com,注明投标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盖单位公章。表格见附件。
报名程序咨询:李 洁 电话:04722224206
技 术 咨 询:柴晓乾 电话:18947731533
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24小时。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电务段。电话:0472-2224546
内部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纪委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包头电务段。电话:0472-2224316
包头电务段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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