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奎山街道郭家湖子村土地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8611037
招标代理机构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郭家湖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4927930分在奎山街道桂林路社区二楼开标室举行招标会,具体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本项目郭家湖子村土地租赁,3个地块具体如下:

地块一:面积约11.3亩,位于:秦皇岛路与长沙路交汇处路东,做场地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性质。 

承租期限:3底价8000//年,价高者得。

投标保证金:5000非不可抗力原因弃标或不签合同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次月月底前原路退回,中标的用于抵扣部分租金)

地块二:面积约30亩,位于绍兴路与秦皇岛交汇处西北,用途:做场地使,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性质。   

承租期限:3底价87万元/年,价高者得。

投标保证金:50000非不可抗力原因弃标或不签合同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次月月底前原路退回,中标的用于抵扣部分租金)

地块三:面积约6.89亩,位于本村村东,用途:作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性质。

承租期限:3年,底价:8000//年,价高者得。

投标保证金:3000非不可抗力原因弃标或不签合同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次月月底前原路退回,中标的用于抵扣部分租金)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 投标人与招标人无经济往来欠款。

3. 中标项目中标人自用,不得转租或分租。

三、租赁要求

1.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若承租方为新租户,需自行与原租户协商土地涉及附着物赔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打价,按照评估价格赔偿。

2. 租赁期内如若遇到征用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应及时腾空。

3. 承租方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未按约定签订合同或不支付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4. 承包期内有违章建设等违规使用土地的行为,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地域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四、手续办理

1.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标者须在2024926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缴至郭家湖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于20249261600携带报名材料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2. 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李女士 8611037

联系地址: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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