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大楼标识导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4.41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cz000667
预算金额114.41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唐老师0951-592022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晶0951-59693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0667
项目编号: HSZB-2023ZC03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大楼标识导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4416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441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3.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4-28 10:00:00 至 2023-05-09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1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相关公告,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联系方式: 0951-5920221/0951-5920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唐老师 冯老师
电话: 0951-5920221/0951-59204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晶 苏巧玲
电话: 0951-5969335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4-28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0667
项目编号: HSZB-2023ZC03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大楼标识导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4416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4416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大楼标识导视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大楼标识导视牌制作安装。 | 114416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14416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2.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 3.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4-28 10:00:00 至 2023-05-09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5-1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相关公告,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
联系方式: 0951-5920221/0951-5920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唐老师 冯老师
电话: 0951-5920221/0951-592043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晶 苏巧玲
电话: 0951-596933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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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标识牌制做与安装项目.pdf |
代理机构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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