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监狱西关押点武警新建营房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3.5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h-b202213069-2
预算金额13.53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省金华监狱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579-8272034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立凡183290203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浙江省金华监狱西关押点武警新建营房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第二次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H-B202213069-2
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西关押点武警新建营房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第二次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135300
最高限价(元):135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省金华监狱执勤用房设施设备一批(健身器材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5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确保西关押点武警营房的及时启用,满足武警官兵日常生活的需要,需购买垃圾桶、灭火器、狗舍、日常训练装备、多媒体设备等物资。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安装时间根据采购方需求待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中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中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就同一事项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信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金华监狱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720349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720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立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020345
质疑联系人:孟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6025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第二次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浙江省金华监狱西关押点武警新建营房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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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监狱西关押点武警新建营房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第二次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H-B202213069-2
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西关押点武警新建营房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第二次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135300
最高限价(元):1353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省金华监狱执勤用房设施设备一批(健身器材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5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确保西关押点武警营房的及时启用,满足武警官兵日常生活的需要,需购买垃圾桶、灭火器、狗舍、日常训练装备、多媒体设备等物资。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安装时间根据采购方需求待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中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中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就同一事项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信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金华监狱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720349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720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立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020345
质疑联系人:孟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6025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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