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廉政文化橱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 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JJJJ-F4002
项目名称:某部廉政文化橱窗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廉政文化橱窗项目 | 详见技术要求 | 天津市河东区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遇春节假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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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遇春节假期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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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中“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 6层)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tjjjgc@sina.com 。本公司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河北支行,账号:7556 0188 0000 16167)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 6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 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基础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情况截图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评标时复核查询结果,对列入以上记录名单的人员及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的保密规定。
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
须提供诚信承诺函且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授权代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
(十)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截图。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方式:周老师 022-84651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联系方式:赵工 17302232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1730223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