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803090
预算金额23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小毅135092279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803090
(三)预算金额:2,3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一)物业总体情况 物业名称: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物业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5号 物业类型: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 物业范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红线范围内 建筑栋数: 4栋;主出入口: 2个;停车位: 200个 办公1号楼: 13714平方米;副楼: 2624平方米 办公2号楼: 5172 平方米;信息化办案中心: 1563平方米 大楼安防设施主要有: 监控系统:摄像枪、显示器、录像机、红外对射防盗报警系统。 (二)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1、要求物业管理服务高标准、高档次。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3、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所派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6、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7、中标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8、中标供应商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9、每月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联合发放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如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扣除当月5%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连续3个月评分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1、安全保卫 (1)范围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内外保卫安全防范、监控管理工作,包括对大楼日常公共区域、信访接待场所、案管大厅、停车场、建筑物等的安全监控、秩序维持、巡查。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大楼的安全、有序。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正式医院体检,确保保安员没有不适宜保安工作的疾病,在保安员上岗履职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保安员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明、体检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 (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遣的保安员必须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遣的保安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正规的上岗培训。 (5)保安各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要上报采购人审批,确保保安服务安全、合理、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 (6)对一般外来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并有完善的记录。 (7)办公区及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 (8)整座大院做到24小时有保安人员值班、24小时监控。 (9)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 (10)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 (11)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及时查明原因,排除险情确保大楼安全。 (12)为保持保安队伍稳定性,项目负责人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800元,保安班长月实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保安员实发工资不低于2600元,并提供员工签名支取的工资单。(计算有无提高工资的预算) (13)做好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2、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1)对出入采购人物业辖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营造一个文明、安全、有序的环境。 (2)交通、车辆管理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所需的保安人员配置包含在安全防范的保安人员中。 (3)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检察院大院内。 (4)各种车辆停放有序,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5)车辆停放建立登记、收发制度,严防被盗被、毁坏事件发生。 (6)其它与交通、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3、清洁卫生 (1)清洁范围为大院(大堂、电梯、通道、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食堂、天花、照明、楼层卫生间、洗涤间、门窗、走火梯及各出入口、车场)的清洁卫生及垃圾的收集以及大楼外墙的清洗(每年1次)。 (2)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制订清洁工作制度和标准,以便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房屋立面、公共楼梯、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4)中标供应商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定期清洁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时清洁、巡查、监督。 (5)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定期杀灭蚊、蝇、鼠,并做到无滋生源。 (7)污水排放通畅。 (8)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阅览室,每天入室保洁。 (9)为保持保洁队伍稳定性,保洁主管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保洁员实发工资不低于2900元,并提供员工签名支取的工资单。 (10)做好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4、绿化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所有绿化植物的日常管理与养护,保持无病虫、无黄叶、无脏物造型优美,绿化植物应叶片茂盛,枝条均匀,花朵鲜艳,无病虫害,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办事环境。园林绿化工实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 5、大院大楼日常养护维护 服务场地内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以及员工食堂、接待餐厅、文体活动室等日常电器、电路的维修和养护;对不能正常使用的门、窗、办公桌椅及其锁、把手及时维修和更换,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星维修。电工的实发工资不低于10000元。 6、档案资料管理 (1)中标供应商根据国家法规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管理、归档管理制度。 (2)监控录像按规定保存。 (3)在日常服务中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物品出入登记、车辆出入登记齐全、按时归档。 7、其它服务 (1)协助有关部门派发报刊和普通信件,登记发放挂号件。 (2)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事项。 8、人员配置 ( 供应商的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此标准) (1) 项目经理 1人 (2) 保安队长 4人 (3) 保安人员 14人 (4) 保洁主管 1人 (5) 清洁人员 10人 (6) 园林工 1人 (7) 电工1人 (8) 服务员 1人 9、其他事项 (1)可为中标供应商人提供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伙食。 (2)中标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保安员如在采购人饭堂就餐,需按5元/人/天的标准补给采购人。 (3)中标供应商正常办公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支付。 (4)日常清洁工具、材料由中标供应商自负,纸巾、洗手液由采购人提供。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6)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 (四)付款方式 物业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给中标供应商,合同开始执行的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以后依此类推。每月支付物业服务费之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上月的物业服务进行评估,符合要求则支付费用,否则推迟支付或扣除一定违约金。 (一)物业总体情况 物业名称: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物业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5号 物业类型: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 物业范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红线范围内 建筑栋数: 4栋;主出入口: 2个;停车位: 200个 办公1号楼: 13714平方米;副楼: 2624平方米 办公2号楼: 5172 平方米;信息化办案中心: 1563平方米 大楼安防设施主要有: 监控系统:摄像枪、显示器、录像机、红外对射防盗报警系统。 (二)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1、要求物业管理服务高标准、高档次。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3、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所派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6、中标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7、中标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8、中标供应商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9、每月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联合发放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如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扣除当月5%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连续3个月评分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1、安全保卫 (1)范围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内外保卫安全防范、监控管理工作,包括对大楼日常公共区域、信访接待场所、案管大厅、停车场、建筑物等的安全监控、秩序维持、巡查。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大楼的安全、有序。保安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正式医院体检,确保保安员没有不适宜保安工作的疾病,在保安员上岗履职后七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保安员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明、体检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 (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遣的保安员必须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派遣的保安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正规的上岗培训。 (5)保安各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要上报采购人审批,确保保安服务安全、合理、满足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 (6)对一般外来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并有完善的记录。 (7)办公区及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 (8)整座大院做到24小时有保安人员值班、24小时监控。 (9)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 (10)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 (11)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及时查明原因,排除险情确保大楼安全。 (12)为保持保安队伍稳定性,项目负责人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800元,保安班长月实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保安员实发工资不低于2600元,并提供员工签名支取的工资单。(计算有无提高工资的预算) (13)做好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2、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1)对出入采购人物业辖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营造一个文明、安全、有序的环境。 (2)交通、车辆管理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所需的保安人员配置包含在安全防范的保安人员中。 (3)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检察院大院内。 (4)各种车辆停放有序,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5)车辆停放建立登记、收发制度,严防被盗被、毁坏事件发生。 (6)其它与交通、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3、清洁卫生 (1)清洁范围为大院(大堂、电梯、通道、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食堂、天花、照明、楼层卫生间、洗涤间、门窗、走火梯及各出入口、车场)的清洁卫生及垃圾的收集以及大楼外墙的清洗(每年1次)。 (2)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制订清洁工作制度和标准,以便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房屋立面、公共楼梯、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4)中标供应商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定期清洁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时清洁、巡查、监督。 (5)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定期杀灭蚊、蝇、鼠,并做到无滋生源。 (7)污水排放通畅。 (8)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阅览室,每天入室保洁。 (9)为保持保洁队伍稳定性,保洁主管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保洁员实发工资不低于2900元,并提供员工签名支取的工资单。 (10)做好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4、绿化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所有绿化植物的日常管理与养护,保持无病虫、无黄叶、无脏物造型优美,绿化植物应叶片茂盛,枝条均匀,花朵鲜艳,无病虫害,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办事环境。园林绿化工实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 5、大院大楼日常养护维护 服务场地内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以及员工食堂、接待餐厅、文体活动室等日常电器、电路的维修和养护;对不能正常使用的门、窗、办公桌椅及其锁、把手及时维修和更换,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星维修。电工的实发工资不低于10000元。 6、档案资料管理 (1)中标供应商根据国家法规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管理、归档管理制度。 (2)监控录像按规定保存。 (3)在日常服务中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物品出入登记、车辆出入登记齐全、按时归档。 7、其它服务 (1)协助有关部门派发报刊和普通信件,登记发放挂号件。 (2)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事项。 8、人员配置 ( 供应商的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此标准) (1) 项目经理 1人 (2) 保安队长 4人 (3) 保安人员 14人 (4) 保洁主管 1人 (5) 清洁人员 10人 (6) 园林工 1人 (7) 电工1人 (8) 服务员 1人 9、其他事项 (1)可为中标供应商人提供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伙食。 (2)中标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保安员如在采购人饭堂就餐,需按5元/人/天的标准补给采购人。 (3)中标供应商正常办公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支付。 (4)日常清洁工具、材料由中标供应商自负,纸巾、洗手液由采购人提供。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6)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 (四)付款方式 物业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给中标供应商,合同开始执行的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以后依此类推。每月支付物业服务费之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上月的物业服务进行评估,符合要求则支付费用,否则推迟支付或扣除一定违约金。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5月26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小毅 13509227982
采购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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