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阜宁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长162.3km(不含二河闸上段2.5 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是淮河入海水道的第三级枢纽。工程位于阜宁境内,淮安枢纽下游,滨海枢纽上游,闸室中心处桩号约为72+112.6,工程范围桩号为70+900~72+900。一期工程包括南、北偏泓漫水闸、南北偏泓调度闸、南偏泓漫水桥及东沙港闸工程。主要功能是担负淮安、盐城两市渠北地区的排涝任务,通过调度控制将高低水分开,清污水分流,对淮阜区间的水量和水位进行分配和控制,使该地区的排涝标准由原来的不足5年一遇提高到5年一遇。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泓道两泓并一泓后,位于南北泓隔堤处的南北泓调度闸需拆除,南北泓漫水闸由于新泓道底高程低于闸底板底高程,且闸顶高程均不满足二期工程行洪水位的要求,因此淮阜控制一期工程建筑物均需拆除。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阜枢纽工程位于阜宁县芦蒲镇淮河入海水道的中游段,淮阜漫水闸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建设内容为:拆除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淮阜控制的北偏泓漫水闸、南北泓调度闸、南泓漫水桥,在新泓内新建漫水闸及引河扩挖2.0km,深泓防护4.0km,加固堤防4.0km,南堤防渗处理2.0 km,南北堤堤坡防护4.0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4.0km,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淮阜枢纽总投资约5.8亿元,批复总工期约34个月。
新建淮阜漫水闸闸中心线与泓道中心线重合,闸室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结构,共8孔,总净宽240m,闸室顺水流向长18m,底板面高程-2.0m,采用直升钢闸门配卷扬式启闭机。漫水闸中间设中隔岛空箱,分南侧闸和北侧闸,对称布置。南侧闸、北侧闸孔径布置均为3孔×20m+1孔×60m。
2.3 招标范围
2.3.1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阜枢纽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淮阜枢纽漫水闸永久建筑物安全监测(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等)、闸门安全监测(包括应力监测、振动监测、姿态监测、开度监测等)、启闭机安全监测(包括振动监测、电机温度监测、钢丝绳荷重监测等)、堤防安全监测(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等)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监测中心建设,以及建立变形监测、应力应变监测、渗流监测、金属结构监测的安全监测系统,并建立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平台,对施工期及运行期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及时对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度作出评价,及时捕捉各效应量异常现象和可能危及工程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措施和决策建议,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承包人应负责上述系统的二次设计、开发、集成;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制造、率定检验、保管、安装、埋设、调试、线缆敷设、看护保管、系统维护、观测测试、观测资料整编和分析,配合工程阶段性验收和出具专项检查提出的监测报告,参与试运行,负责后续的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安全监测系统所有传感器的敷设管道由本合同承包人埋设,有电缆沟、电缆桥架处沿电缆支架和桥架敷设,无电缆沟、电缆桥架处采用管道或线槽敷设,管道和线槽由本合同承包人采购和制作,施工时应做好与土建承包人的配合工作;在施工期间负责将监测数据与智慧工地平台进行数据对接,通过建立监测设备模型及具体位置在该平台上进行展示(该平台纳入土建施工标段实施,并接入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后期与本工程自动化系统(由发包人另行招标实施,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最终接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确保数据正常上传;配合智慧工地和自动化承包人进行系统调试等工作,数据的存储与传输应满足对外数据上传的接口要求,包括数据内容及接口、数据类型、数据格式、传输方式和传输频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3.2 与本工程其他标段分工界面
(1)与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标分工界面(不限于)
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承包人安全监测实施范围:工作基点和基岩观测点设置;沉降观测钉、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等人工观测测点设置;测压管埋设、孔口保护装置;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监测及服务;施工期间永久工程人工观测点监测服务。
土建施工及部分设备安装承包人提供安全监测各类预埋设备安装等便利条件,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施工期将人工观测点观测数据录入安全监测系统。安全监测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将已完成安装的监测设备测量数据上传至智慧工地系统并进行展示、预警分析。安全监测承包人应与土建施工单位做好配合,与土建施工进展相配合,合理安排监测设施安装、施工工序,应尽量减少双方之间的施工干扰,避免造成误工、返工,同时做好仪器与管线的预埋及安装工作,并负责看管、保护仪器和管线,保证完好。
在施工期间,由于双方都按各自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工程安全监测工作,双方应各司其职、做好观测协调配合工作,并做好观测设施的保护工作。双方应自行进行各自观测数据的资料整编和分析工作,相同或相近部位的观测数据相互验证,本合同承包人应主动与土建承包人安全监测人员联系,配合做好数据比对等工作,当出现数据反常、数据差异大等情况时应报监理人共同商议分析,必要时应进行复测工作。
(2)与自动化系统建设标分工界面(不限于)
后期与自动化系统(由发包人另行招标实施,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最终接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确保数据正常上传;配合自动化承包人进行系统调试等工作,数据的存储与传输应满足对外数据上传的接口要求,包括数据内容及接口、数据类型、数据格式、传输方式和传输频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等子系统,本工程安全监测系统通过硬件防火墙与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连接,硬件防火墙设备纳入自动化系统标段采购、由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配置
(3)与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标分工界面(不限于)
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标承包人为闸门及启闭机监测设施安装提供便利条件,并提供闸门开度、荷重信号接入口。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4个月(1033天)。计划2024年10月开工(具体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的业绩(工程标准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的特征,须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证明予以明确)。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1人,须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9.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60%、65%、7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692.21万元(含5%备用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①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8%~100%(含98%、100%)范围内的得40分;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每高1个百分点,在40分基础上扣1分;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98%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4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40 |
2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认证证书。 | 1 |
3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6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安全监测单位工程或项目完工或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签约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备注:单位及个人业绩为中国境内,均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安全监测单位工程或项目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系统试运行验收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实施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等(①、②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前述内容不能体现项目具体要求的,则须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只计投标人承担部分的合同份额,须提供能反映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 4 |
4 | 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能力 | 1.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签约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2分。 备注:单位及个人业绩为中国境内,均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安全监测单位工程或项目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系统试运行验收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实施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等(①、②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前述内容不能体现项目具体要求的,则须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只计投标人承担部分的合同份额,须提供能反映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评分,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提供证书) | 3 |
合计 | 48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匹配、职称执业资格等能满足项目建设,酌情赋分,最高得4分,最低得2.4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4 |
2 | 安全监测设备选型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安全监测设备选型的科学合理、性能指标具有先进性、稳定性及优越性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10分,最低得6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10 |
3 | 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 1、安全监测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8分,最低得4.8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2、监测系统施工期与智慧工地平台对接、运行期与工程自动化系统对接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最低得1.2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10 |
4 | 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率定、安装、埋设、调试方案 | 监测仪器设备成活率保证措施,包括:采购、检验、率定、埋设方案具有合理性,施工方法、工序、质量控制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最低得2.4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4 |
5 | 施工期观测、巡视检查、维护、资料整理、分析 | 综合考核施工期观测、巡视检查、维护、资料整理、分析的合理性、技术可行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施工期形成的监测数据迁移至运行期安全监测系统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5分,最低得3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5 |
6 | 安全监测数据挖掘与应用 | 各类监测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先进性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3分,最低1.8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3 |
7 | 安全文明施工 | 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保证机构、体系健全、措施完善、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最低得1.2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2 |
8 | 进退场计划 | 对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仪器设备和人员的进退场时间应满足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计划安排,科学合理、能够完全满足工程需要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2分,最低得1.2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2 |
9 | 关键点、难点分析和处理措施 | 对监测工作关键点、难点分析和处理措施得当、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最低得2.4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4 |
10 | 安全监测系统运行期维护和更新实施方案建议 | 对淮阜枢纽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期维护和更新实施方案建议的可行性、先进性、及时性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最低得2.4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4 |
11 | 系统维护、移交和技术培训 | 对投标人系统维护、移交和技术培训的完善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最低得2.4分,其余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的得0分。 | 4 |
合计 | 52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漕运镇淮安抽水站区院内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42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32826558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