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液氧及瓶装气体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XFHCG-2024-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4-00725
3、项目名称:医用液氧及瓶装气体第三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医用液体氧气及瓶装气体采购,包括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采购货物包括液态医用氧气、瓶装医用氧、氩气、二氧化碳、净化乙炔、混合气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 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 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投标,须具有有效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 ;,(2)、如非生产厂家的供应商投标,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须包含氧气或类似描述) ;,(3)、供应商必须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4)、 属于供应商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似描述) ;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似描述)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4年9月3日09:00时至09:30时之间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请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 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 “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 ”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 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登陆松滋市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平台 http://58.54.128.70:9999/songzishi/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 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4、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人民医院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82号
联系方式:彭主任 0716-6019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兴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路24号
联系方式:曾工 0716-6666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716-666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