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2021年劳动实践基地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1-12-15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乙方:厦门思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ZB[TP]2021011的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2021年劳动实践基地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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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 教学专用仪器 | 详见详细报价书 | 1(批) | 233800.0000 | 233800 | 国内 | 详见详细报价书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叁仟捌佰元整(¥233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8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合同标的: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报价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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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100%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并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延期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应依货款余额按每天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总额应不超过总货值的3%。 10.2若非乙方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延期交货,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供货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供货之日止,乙方应根据实际延期交货的天数以中标价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应不超过总货值的3%。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如经甲方抽样检测质量不符合产品国家标准的,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乙方均同意无条件给予退货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提供货物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装箱清单含货物的主附件、出厂合格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14.2、售后服务:乙方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的要求以及投标承诺提供售后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质保期1年,仪器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提供终生免费技术咨询;根据需要免费向用户及时地提供仪器软件升级和维护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硬件升级或者相应的维修配件收取成本费。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不合格情况,一律退换新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应退换新品。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 | 乙方: | 厦门思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8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忠仑社76-77#三号楼403室 |
单位负责人: | 骆志煌 | 单位负责人: | 陈立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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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83432130 |
联系方法: | 1360094616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东浦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0328101040003882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