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新县2023年老河头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多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紫雄0312-78581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安新县2023年老河头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新县2023年老河头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安新县2023年老河头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雄安公服发【2023】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601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66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及交货地点:安新县老河头镇、芦庄乡、寨里乡、刘李庄镇四个乡镇,共计48个行政村。老河头镇包括河西庄村、留民庄村、贺家村、李家村、张家村、后亭子村、前亭子村、坨上村、姬庄村、刘庄村、冯庄村、胡王庄村、董庄村、席庄村、闭大口村、石庄村、东喇喇地村、北喇喇地村、南喇喇地村、西喇喇地村、沈北村、沈南村、后屯村、前屯村、西涝淀村、东涝淀村、李良甫庄村;芦庄乡包括:牛角村、林村、白疃村、杨桥村、小郭村、北边吴村、苏果庄村、南边吴村、邢屯村、甄庄村;寨里乡包括:增庄村、小营村、杨孟庄村、大北头村;刘李庄镇包括:高楼村、小北冯村、北冯村、三义村、南冯村、东白庄北队村、西白庄村。
2.1.2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其中:
一标段交货及安装调试期:336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90%,2024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100%,2024年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
二标段、三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四标段至十二标段计划工期:336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90%,2024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100%,2024年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
2.1.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7584万元(全部为财政渠道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01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66万元。
2.1.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1.7标段划分:十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及规模:增施生物有机肥5万亩;修复配套机井833眼,安装水电联计设备833套,新建涵洞6座,管灌工程41402亩,管灌首部装置741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309.77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8321个,喷灌工程5345亩,喷灌首部92套,地埋伸缩式喷灌907亩,自走绞盘式喷灌4438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33.44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11.89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7.41km,安装防护栏杆675m。其中:一标段:采购安装水电联计系统及设备833套。
二标段:采购增施生物有机肥2421.5吨用于安新县老河头镇27个村。
三标段:采购增施生物有机肥2578.5吨用于安新县芦庄乡10个村、寨里乡4个村、刘李庄镇7个村。
四标段:在安新县寨里乡增庄村、小营村、杨孟庄村、大北头村4个村修复配套机井96眼,新建涵洞4座,管灌工程4023亩,管灌首部装置86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20.365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604个,喷灌工程437亩,喷灌首部10套,自走绞盘式喷灌437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61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1.214km。
五标段:在安新县刘李庄镇高楼村、小北冯村、北冯村、三义村、南冯村、东白庄北队村、西白庄村7个村修复配套机井54眼,新建涵洞1座,管灌工程6722亩,管灌首部装置54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43.535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156个;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6.544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1.988km,安装防护栏杆130m。
六标段:在安新县芦庄乡牛角村、林村、白疃村、杨桥村4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04眼,管灌工程4712亩,管灌首部装置98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43.516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166个,喷灌工程183亩,喷灌首部6套,地埋伸缩式喷灌183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4.403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758km。
七标段:在安新县芦庄乡小郭村、北边吴村、南边吴村、苏果庄村、邢屯村、甄庄村6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47眼,管灌工程7006亩,管灌首部装置147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37.857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914个;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4.76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3.663km,安装防护栏杆135m。
八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西涝淀村、东涝淀村、前屯村、后屯村、李良甫庄村5个村修复配套机井38眼,管灌工程1519亩,管灌首部装置18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8.231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229个,喷灌工程1852亩,喷灌首部20套,地埋伸缩式喷灌344亩,自走绞盘式喷灌1508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342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9km。
九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东喇喇地村、西喇喇地村、南喇喇地村、北喇喇地村、沈南村、沈北村、河西庄村、留民庄村、贺家村、李家村、张家村11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27眼,管灌工程6201亩,管灌首部装置118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52.776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482个,喷灌工程555亩,喷灌首部9套,自走绞盘式喷灌555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5.183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848km。
十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席庄村、闭大口村、石庄村3个村修复配套机井89眼,新建涵洞1座,管灌工程2572亩,管灌首部装置70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18.68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518个,喷灌工程1013亩,喷灌首部19套,自走绞盘式喷灌1013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287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4.046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911km。
十一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前亭子村、后亭子村、坨上村3个村修复配套机井69眼,管灌工程2861亩,管灌首部装置41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29.499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778个,喷灌工程1305亩,喷灌首部28套,地埋伸缩式喷灌380亩,自走绞盘式喷灌925亩;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517km。
十二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刘庄村、冯庄村、姬庄村、胡王庄村、董庄村5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09眼,管灌工程5786亩,管灌首部装置109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55.309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474个;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7.308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445km,安装防护栏杆410m。
具体各标段采购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超声波流量计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生物有机肥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微生物肥料登记证【登记适宜范围包括小麦,产品形态为颗粒;有机质含量≥50%,有效活菌数≥5亿/克,并符合《生物有机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884-2012;选择对小麦玉米生长有益的菌种,采用复合菌产品,含有效菌3种以上。含以下菌种中至少两种:枯草芽孢杆菌、巨大芽孢杆菌、胶冻样芽孢杆菌、哈茨木霉、短小芽孢杆菌、嗜热性侧孢霉、光孢青霉、侧孢短芽孢杆菌、绿色木霉菌、多粘类芽孢杆菌、淡紫紫孢菌】。
四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四标段至十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1)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有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2次或累计罚款伍万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0)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四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一、二、三标段: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四标段至十二标段: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18)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9)一、二、三标段: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四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20)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6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5 09:00 至
2023-06-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进行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新县2023年老河头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安新县2023年老河头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雄安公服发【2023】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601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66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及交货地点:安新县老河头镇、芦庄乡、寨里乡、刘李庄镇四个乡镇,共计48个行政村。老河头镇包括河西庄村、留民庄村、贺家村、李家村、张家村、后亭子村、前亭子村、坨上村、姬庄村、刘庄村、冯庄村、胡王庄村、董庄村、席庄村、闭大口村、石庄村、东喇喇地村、北喇喇地村、南喇喇地村、西喇喇地村、沈北村、沈南村、后屯村、前屯村、西涝淀村、东涝淀村、李良甫庄村;芦庄乡包括:牛角村、林村、白疃村、杨桥村、小郭村、北边吴村、苏果庄村、南边吴村、邢屯村、甄庄村;寨里乡包括:增庄村、小营村、杨孟庄村、大北头村;刘李庄镇包括:高楼村、小北冯村、北冯村、三义村、南冯村、东白庄北队村、西白庄村。
2.1.2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其中:
一标段交货及安装调试期:336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90%,2024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100%,2024年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
二标段、三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四标段至十二标段计划工期:336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90%,2024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100%,2024年5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
2.1.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7584万元(全部为财政渠道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01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66万元。
2.1.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1.7标段划分:十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及规模:增施生物有机肥5万亩;修复配套机井833眼,安装水电联计设备833套,新建涵洞6座,管灌工程41402亩,管灌首部装置741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309.77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8321个,喷灌工程5345亩,喷灌首部92套,地埋伸缩式喷灌907亩,自走绞盘式喷灌4438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33.44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11.89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7.41km,安装防护栏杆675m。其中:一标段:采购安装水电联计系统及设备833套。
二标段:采购增施生物有机肥2421.5吨用于安新县老河头镇27个村。
三标段:采购增施生物有机肥2578.5吨用于安新县芦庄乡10个村、寨里乡4个村、刘李庄镇7个村。
四标段:在安新县寨里乡增庄村、小营村、杨孟庄村、大北头村4个村修复配套机井96眼,新建涵洞4座,管灌工程4023亩,管灌首部装置86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20.365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604个,喷灌工程437亩,喷灌首部10套,自走绞盘式喷灌437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61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1.214km。
五标段:在安新县刘李庄镇高楼村、小北冯村、北冯村、三义村、南冯村、东白庄北队村、西白庄村7个村修复配套机井54眼,新建涵洞1座,管灌工程6722亩,管灌首部装置54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43.535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156个;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6.544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1.988km,安装防护栏杆130m。
六标段:在安新县芦庄乡牛角村、林村、白疃村、杨桥村4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04眼,管灌工程4712亩,管灌首部装置98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43.516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166个,喷灌工程183亩,喷灌首部6套,地埋伸缩式喷灌183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4.403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758km。
七标段:在安新县芦庄乡小郭村、北边吴村、南边吴村、苏果庄村、邢屯村、甄庄村6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47眼,管灌工程7006亩,管灌首部装置147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37.857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914个;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4.76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3.663km,安装防护栏杆135m。
八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西涝淀村、东涝淀村、前屯村、后屯村、李良甫庄村5个村修复配套机井38眼,管灌工程1519亩,管灌首部装置18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8.231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229个,喷灌工程1852亩,喷灌首部20套,地埋伸缩式喷灌344亩,自走绞盘式喷灌1508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342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9km。
九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东喇喇地村、西喇喇地村、南喇喇地村、北喇喇地村、沈南村、沈北村、河西庄村、留民庄村、贺家村、李家村、张家村11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27眼,管灌工程6201亩,管灌首部装置118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52.776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482个,喷灌工程555亩,喷灌首部9套,自走绞盘式喷灌555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5.183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848km。
十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席庄村、闭大口村、石庄村3个村修复配套机井89眼,新建涵洞1座,管灌工程2572亩,管灌首部装置70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18.68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518个,喷灌工程1013亩,喷灌首部19套,自走绞盘式喷灌1013亩;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287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4.046km,修建4.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911km。
十一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前亭子村、后亭子村、坨上村3个村修复配套机井69眼,管灌工程2861亩,管灌首部装置41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29.499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778个,喷灌工程1305亩,喷灌首部28套,地埋伸缩式喷灌380亩,自走绞盘式喷灌925亩;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2.517km。
十二标段:在安新县老河头镇刘庄村、冯庄村、姬庄村、胡王庄村、董庄村5个村修复配套机井109眼,管灌工程5786亩,管灌首部装置109套,埋设PVC-U防渗管道55.309km,出水口及出水口保护装置1474个;修建3.0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7.308km,修建3.5m宽沥青混凝土道路0.445km,安装防护栏杆410m。
具体各标段采购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超声波流量计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投标;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生物有机肥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微生物肥料登记证【登记适宜范围包括小麦,产品形态为颗粒;有机质含量≥50%,有效活菌数≥5亿/克,并符合《生物有机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884-2012;选择对小麦玉米生长有益的菌种,采用复合菌产品,含有效菌3种以上。含以下菌种中至少两种:枯草芽孢杆菌、巨大芽孢杆菌、胶冻样芽孢杆菌、哈茨木霉、短小芽孢杆菌、嗜热性侧孢霉、光孢青霉、侧孢短芽孢杆菌、绿色木霉菌、多粘类芽孢杆菌、淡紫紫孢菌】。
四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四标段至十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1)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有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4)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2次或累计罚款伍万元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0)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四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一、二、三标段: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四标段至十二标段: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18)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9)一、二、三标段: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四标段至十二标段: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20)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1.6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5 09:00 至
2023-06-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进行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多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新县雁翎西路199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赵紫雄 |
电话: | 0312-5353165 | 电话: | 0312-785813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duoou@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