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zyg-qtxm-2022-167
预算金额117.00元
招标联系人叶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梓农159725540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2
公告正文

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用地拆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YG-QTXM-2022-16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用地拆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1.2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所在地华容镇杨巷村、柴汤村、熊皮村、铁咀
村、刘花村共计约153户,约36000 平方(按实际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民用住宅的征收动迁、
拆除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调查、登记、宣传、解释、动迁谈判、费用补偿、起草审核
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组织被征收人腾退、搬迁房屋、整理装订资料档案、电子档案扫描和
录入信息、根据房屋征迁信息录入情况组织安置房分配活动、负责拆除被征收人已搬迁的房
屋及附属物、建筑物,并清理干净和自行处理拆除的废旧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用地拆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用地拆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
屋征收(拆迁)等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3为本项目实施开展拆迁评估、审计业务工作的单位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其他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用地拆迁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采购单
位为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相关内容规定,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不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另外,由于本项目服务为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前
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费用,属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不属于政府年度预算内资金,因此不
适用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范畴。因此,经研究决定,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不特
定的社会机构参与投标竞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
2.2招标范围:新港高速双柳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所在地华容镇杨巷村、柴汤村、熊皮村、
铁咀村、刘花村共计约153户,约36000
平方(按实际征收房屋面积计算)民用住宅的征收
动迁、拆除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调查、登记、宣传、解释、动迁谈判、费用补偿、起
草审核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组织被征收人腾退、搬迁房屋、整理装订资料档案、电子档案
扫描和录入信息、根据房屋征迁信息录入情况组织安置房分配活动、负责拆除被征收人已搬
迁的房屋及附属物、建筑物,并清理干净和自行处理拆除的废旧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等。
(具体采购需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
招标控制单价:117.00元/m2(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填报的单价不得高于该价格,否
则视为无效报价);
2.4合同履约期限:
(1)自采购人发出征收公告(或签约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除安置房分配以外的
全部工作;
(2)安置房分配活动应在动迁及拆除工作完成后根据安置房建设进度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组织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
围须包含房屋征收(拆迁)等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3为本项目实施开展拆迁评估、审计业务工作的单位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在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二楼,鄂州市吴都
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2.3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应能充分反映
出投标企业无相关处罚和负面记录信息)
(报名资料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全部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
名资料封面上应注明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
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5.1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23年1月12日上午9:30时前提交至鄂州阳光建设
项目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址),由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
件资料将被拒绝。
5.2本项目的评审会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同报名地址)进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叶主任
电 话:139086809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阳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 袁梓农
电 话:
15972554038
电子邮件: pengpeng_398281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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