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1422-00096
预算金额40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浩0429-7939999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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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8 08: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1422-00096

二、项目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作业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127号(3-5-5)

中标(成交)金额:4,08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监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地矿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5号

中标(成交)金额:1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作业

服务类

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001包(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工作区域:001包工作区域共涉及29个乡镇,分别为:建昌镇、八家子镇、汤神庙镇、喇嘛洞镇、大屯镇、药王庙镇、玲珑塔镇、牤牛营子乡、素珠营子乡、石佛乡、王宝营乡、老大杖子乡、要路沟乡、魏家岭乡、碱厂乡、新开岭乡、养马甸子乡、和尚房子乡、杨树湾子乡、黑山科乡、小德营子乡、二道湾子蒙古族乡、巴什罕乡、娘娘庙乡、谷杖子乡、贺仗子乡、头道营子乡、雷家店乡、黑山林场,面积约为3184.66平方千米。 2、工作任务:(1)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入库、权属界线确定、更新等工作。(2)负责全县数据合库、上报上级单位核查质检、数据成果汇交。(3)负责提供更新软件。

服务要求:建昌县全部已登记集体所有土地。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开展成果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工作。 001包: 1、工作区域:001包工作区域共涉及29个乡镇,分别为:建昌镇、八家子镇、汤神庙镇、喇嘛洞镇、大屯镇、药王庙镇、玲珑塔镇、牤牛营子乡、素珠营子乡、石佛乡、王宝营乡、老大杖子乡、要路沟乡、魏家岭乡、碱厂乡、新开岭乡、养马甸子乡、和尚房子乡、杨树湾子乡、黑山科乡、小德营子乡、二道湾子蒙古族乡、巴什罕乡、娘娘庙乡、谷杖子乡、贺仗子乡、头道营子乡、雷家店乡、黑山林场,面积约为3184.66平方千米。 2、工作任务:(1)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入库、权属界线确定、更新等工作。(2)负责全县数据合库、上报上级单位核查质检、数据成果汇交。(3)负责提供更新软件。

服务时间:自签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提供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监理

服务类

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002包: 1、工作区域:002包监理工作区域共涉及29个乡镇,283个行政村,面积约为3184.66平方千米。 2、工作任务:对建昌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项目进行监理,主要对项目进度、工作过程、成果质量等进行监督,对项目内外业成果进行监理旁站和阶段性成果检查。包括成果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检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任务、质量、经费、进度等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数据进行质量抽查。 (2)对项目相关方进行组织协调。 (3)对最终数据成果进行相关检查并形成质检报告。 围绕建设目标,主要建设任务如下: (1)审查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等; (2)负责监督项目实施; (3)数据建库成果质量检查; (4)组织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贯彻和执行采购方的计划、要求和意见。 3.提交成果 ①建昌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项目监理报告; ②建昌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项目监理日志; ③建昌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交汇项目检查记录。

服务要求: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登记成果未建库的,要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登记成果已建库的,要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按照《新地籍调查规程》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 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 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 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权属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质检与汇交 采用质检软件对更新成果进行自查,对更新成果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提交检查报告。根据部、省要求汇交成果,直至全部成果报部质检通过,同时将汇交成果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更新入库。

服务时间:自签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工作依据及技术标准 (一)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6 号);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43 号)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 63 号); 5.《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 号) 6.《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2011〕178 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 号)。 (二)技术标准规范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 1067—2021) 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 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 5.《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 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 7.《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9.《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 39616-2020); 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三)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四)计量单位 (1)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2)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保留两位小数。 (3)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mu)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4)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米(m),保留三位小数。 (5)界址点边长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提供相关部门的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玲、刘玉广、沈旭东、孙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作业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18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建昌县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项目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 金玲、刘玉广、沈旭东、孙丽霞、刘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昌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方式:0429-7123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           

联系方式:0429-793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0429-7939999

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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