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新安镇新圣学校教学楼前广场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新安镇新圣学校教学楼前广场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LAJS-20240703 |
||
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中心学校 |
||
代理机构 |
六安市精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和顺壹玖壹壹商业街9栋301号 18156477773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2024年7月29日16时00分 |
最高限价 |
肆拾壹万叁仟柒佰柒拾伍元伍角贰分(413775.52元) |
||
建设工期 |
2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中标)成交人 |
安徽腾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金额 |
肆拾壹万贰仟柒佰陆拾柒元整(412767.00元)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中心学校 联系电话:19856581261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中心学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尹校长 联系电话:19856581261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