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320681-89-01-3719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新增3台燃用天然气备用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启东经济开发区南苑西路1166号
建设单位:启东盖天力药业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公司现有已建成项目均已通过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证书编号:91320681608384436X001V),生产现使用国信热电集中供热及3台4t/h 燃气蒸汽锅炉,由于集中供热热源压力不能满足项目扩大生产所需,拟新增3台4t/h 燃气蒸汽备用锅炉,作为公司集中供热基础上的并联应急补充热源。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1-320681-89-01-371936)。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之一,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在设计和建设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项目设备须使用天然气燃料专用锅炉,污染治理措施须符合相关环保技术规范要求,减少污染产生和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合理设计、建设项目生产性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对接主体工程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软水制备树脂尾水及再生废水、锅炉定期清洗废水须纳入公司废水综合处理系统处理。
3.蒸汽锅炉须使用天然气燃料,并实施低氮燃烧(配建低氮燃烧器),不得使用原煤、重油、非成型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的专用烟囱排放。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及国家或地方相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合理布局锅炉房的选址位置,采取相应厂房隔声和设备消声措施,同时对引风机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排放限值。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
6.严格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标准化设置排放口及固废堆场标识标志,搭建大气监测采样固定平台。。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或交易。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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