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驾驶场景采集平台项目-场景数据采集平台搭建(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岳松199695647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
2021年驾驶场景采集平台项目-场景数据采集平台搭建(二次)

2021年驾驶场景采集平台项目-场景数据采集平台搭建(二次)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2-16 17:30:35

我公司受中汽数据(天津)有限公司委托,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公告,对2021年驾驶场景采集平台项目-场景数据采集平台搭建(二次)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12245/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进行评议,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个,评标委员会认为 不具备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上海泽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18年-2020年连续3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后第一个完整财年至2020年的财务报表。 不合格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岳松

电话:1996956473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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