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中山联通德宝怡高商住小区(A2区)5-8栋及地下室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GD-Z-WZ-23-402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采购人)对2023年中山联通德宝怡高商住小区(A2区)5-8栋及地下室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编号:GD-Z-WZ-23-4028;代理机构编号:HBTZ-GDZS-2300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德宝怡高商住小区(A2区)5-8栋及地下室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1.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初验;保修期:终验验收通过后24个月。
二、供应商名称:中山市明科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第六款 “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他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要求,向中山市明科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客户出具指定函。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元博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山联通纪检监察组。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
项目负责人:李永太
电话:18632189395
电子邮件:txzb_liyongtai@163.com
2)采购人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邮箱:wuyq198@chinaunicom.cn。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中山联通纪检监察邮箱:gds-zsjjz@chinaunicom.cn。
应答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需求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方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方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采购人)对2023年中山联通德宝怡高商住小区(A2区)5-8栋及地下室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编号:GD-Z-WZ-23-4028;代理机构编号:HBTZ-GDZS-2300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德宝怡高商住小区(A2区)5-8栋及地下室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1.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初验;保修期:终验验收通过后24个月。
二、供应商名称:中山市明科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第六款 “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他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要求,向中山市明科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客户出具指定函。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元博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山联通纪检监察组。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北路38号
项目负责人:李永太
电话:18632189395
电子邮件:txzb_liyongtai@163.com
2)采购人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邮箱:wuyq198@chinaunicom.cn。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中山联通纪检监察邮箱:gds-zsjjz@chinaunicom.cn。
应答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需求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方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方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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