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乡县金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37%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zr240065
预算金额242.59万元
招标公司金乡县金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圣伯0537-7817015
中标公司金乡县金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乡县金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37%股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DZR240065 | 金乡县金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37%股权 | 242.59万元 | 242.59万元 | 2024-07-04至2024-07-31 | |||||
一、转让方承诺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金乡县金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37%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睿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贵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金乡县金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28MA94NY89X9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 □合伙企业 □其他 | ||||||||
成立时间 | 2021-8-17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 | ||||||||
注册地址(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青年路中段智慧产业园1号楼17层1717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蔬菜种植;花卉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蔬菜批发;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机械制造;智能农业管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法定代表人 | 徐涛涛 | ||||||||
经营规模 | 小型企业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非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其他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职工人数 | 2人 | ||||||||
内部决策情况 |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 ||||||||
含国有土地划拨 | □是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
1 | 金乡县金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100 | 3000 | ||||||
2 | |||||||||
3 | |||||||||
4 | |||||||||
5 | |||||||||
其 他 基 本 信 息 | 产权隶属 | □A央属 □B省属 □C市属 ☑D区属 □E集体 □F民营 □G其他 | |||||||
标的性质 | ☑ A国资 □B非国资 | ||||||||
企业实际控制权是否转移 | □是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否 | ||||||||
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否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 元) | 以下数据出自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年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305.00 | 5500.00 | 805.0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43 | -7.43 | ||||||||
审计机构 | 济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23年10月31日 | 22113.19 | 19214.84 | 2898.35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6.65 | -96.65 | ||||||||
审计机构 | 济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24年5月 | 32788.90 | 30029.22 | 2759.68 | ||||||
报表类型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6.99 | -126.99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济宁经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金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6月11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2113.19 | 22113.19 | |||||||
负债总计 | 19214.84 | 19214.84 | |||||||
净资产 | 2898.35 | 2898.3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42.59 | ||||||||
律师事务所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企业名称 | 金乡县金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28MA3Q01C05Y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珠路金珠大桥西150米路北 | ||||||||
注册资本 | 壹拾亿元 | ||||||||
法定代表人 | 徐合峰 | ||||||||
经营规模 | 大型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类型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
转让方股权持有情况 |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金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金乡县弘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批准机构类型 |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国资委 □地方金融办(局) □集团(控股)公司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金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金乡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关于金乡县弘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金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4年5月23日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 A自动延牌,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 ||||||||
五、交易条件与披露信息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
交纳金额(万元) | 5 | ||||||||
交纳时间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交纳。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42.5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 ||||||||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事项详见经纬会审字(2024)31号《审计报告》及经纬评报字(2024)第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周圣伯 | 0537-7817015 |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程女士 | 0531-81272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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