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金额
80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秋玲
项目联系电话:172680339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3606959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秋玲,172680339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
方案征集公告
本征集项目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征集人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的征集代理机构为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确定本项目的方案编制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
2、项目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
3、项目规模和征集内容: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项目运营管理方案。
4、最高控制价:该项目最高预算价不超过805万元。
5、长泰区,福建省漳州市辖区,地处闽南金三角中心结合部,九龙口下游。介于北纬24°33′—24°54′,东经117°36′—117°57′之间。东连厦门,南邻漳州台商投资区,西接华安和漳州,北靠泉州市安溪县,东到厦门市区50公里,南到漳州市区17公里,有省道212线和324国道、319国道、福诏高速公路相连。
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组建新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团队,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等文件,实施垃圾分类按照国家标准四分类方式进行分类实施,根据省级生活垃圾示范区创建的要求,持续做好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工作。
二、项目需求分析:
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长泰区建成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中标公司负责,包含20个垃圾分类屋和60个垃圾分类亭的督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相关日常管理。
三、征集阶段工作:
1. 应征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在征集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4)参加征集活动前一年内,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征集资格。
(5)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8)对应征人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应征须知。
(9)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
(10)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应征单位可自行前往现场初步勘查。现场勘查时,应征单位应仔细了解实际情况,并充分了解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采购人向应征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应征单位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应征单位自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应征单位自己承担。
3. 方案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方案由代理机构协助征集人组织抽取专家对征集方案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评审,依据应征单位方案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最优的4份方案。本次方案应征人需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征集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无条件提供给征集人使用,不同意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应征的方案编制单位,请于2024年 4 月 13 日至2024年 4 月 18 日,到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领取征集文件,请自行与征集代理机构联系。
5. 方案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方案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上午 09:00 时前;
(2)方案文件的提交地点: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3)方案文件开标地点: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征方案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6. 应征方案文件评审时间
2024年 4 月 19日上午 09 时。
7. 应征方案文件成果权属
所有应征人其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将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采用本次征集的应征方案文件用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优化,不同意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
五、征集人及代理机构
1.征集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606959131;
2.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联系人:庄秋玲
电话:17268033931
2024年4月13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秋玲
项目联系电话:172680339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3606959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秋玲,172680339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
方案征集公告
本征集项目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征集人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的征集代理机构为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确定本项目的方案编制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7年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项目方案;
2、项目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建成区;
3、项目规模和征集内容:长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项目运营管理方案。
4、最高控制价:该项目最高预算价不超过805万元。
5、长泰区,福建省漳州市辖区,地处闽南金三角中心结合部,九龙口下游。介于北纬24°33′—24°54′,东经117°36′—117°57′之间。东连厦门,南邻漳州台商投资区,西接华安和漳州,北靠泉州市安溪县,东到厦门市区50公里,南到漳州市区17公里,有省道212线和324国道、319国道、福诏高速公路相连。
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组建新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团队,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等文件,实施垃圾分类按照国家标准四分类方式进行分类实施,根据省级生活垃圾示范区创建的要求,持续做好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管理工作。
二、项目需求分析:
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长泰区建成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中标公司负责,包含20个垃圾分类屋和60个垃圾分类亭的督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相关日常管理。
三、征集阶段工作:
1. 应征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在征集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4)参加征集活动前一年内,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征集资格。
(5)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8)对应征人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应征须知。
(9)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
(10)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应征单位可自行前往现场初步勘查。现场勘查时,应征单位应仔细了解实际情况,并充分了解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采购人向应征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应征单位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应征单位自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应征单位自己承担。
3. 方案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方案由代理机构协助征集人组织抽取专家对征集方案进行评审、组织专家对有效应征方案进行评审,依据应征单位方案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最优的4份方案。本次方案应征人需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征集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无条件提供给征集人使用,不同意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应征的方案编制单位,请于2024年 4 月 13 日至2024年 4 月 18 日,到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领取征集文件,请自行与征集代理机构联系。
5. 方案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方案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上午 09:00 时前;
(2)方案文件的提交地点: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3)方案文件开标地点: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征方案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6. 应征方案文件评审时间
2024年 4 月 19日上午 09 时。
7. 应征方案文件成果权属
所有应征人其应征文件及方案成果将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采用本次征集的应征方案文件用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优化,不同意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
五、征集人及代理机构
1.征集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606959131;
2.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第六层;
联系人:庄秋玲
电话:17268033931
2024年4月13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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