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准格尔露天矿复垦区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准格尔露天矿复垦区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准格尔露天矿复垦区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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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准格尔旗矿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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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恒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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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准格尔露天矿复垦区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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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A15060115060033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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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施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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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A150601150600337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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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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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2022年3月2日0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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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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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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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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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1、现将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2.1.2资格评审标准以上三处涉及业绩要求中的“近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变更为“近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0其他说明及《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上两处中“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单位须对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进行后期运营,具体养殖及畜牧运营要求如下:(1)日光温室的种植要求:种子及人工等一系列种植成本由运营方自行负担。(2)养殖场的饲养管理要求:①业主方提供母畜;②运营方负责饲料及喂养,同时保障繁殖率;③配种、繁育、防疫等均由运营方负责;④运营方以每年繁育的新增小牛数量进行结算。(3)承包费用计算方式,以承包方养殖和畜牧使用的建构筑物不低于原值的百分之五的价款,作为运营方每年的承包费缴纳业主。(4)运营周期三至五年(不低于三年)。(5)业主方负责给运营方养殖及畜牧产出的农产品以不低于市场价找销路销售。备注:上述一至五项要求为基础框架要求,具体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商讨详细细化无疑后签订”,变更为“1、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中标单位须对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园进行后期运营, 具体种植及养殖运营要求如下:(1) 种植园区的运营要求:①、种子、肥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人工等一系列运营成本,均由运营方自行负担;②、育苗、定植、水肥管理、采收、包装等工作均由运营方负责。(2) 养殖场的运营要求:①、业主方提供母畜;②、运营方负责饲料、饲草、防疫、人工等所有的运营成本;③、饲养、配种、繁育、防疫等工作均由运营方负责;(3) 承包费用计算方式:承包费用计算以不低于种植温室和养殖牛舍的最终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的价款作为每年的承包费向业主缴纳。(4) 运营周期三至五年(不低于三年)。(5) 运营方通过种植及养殖产出的农畜产品,业主方负责销售,价格不低于同时期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备注:上述一至五项要求为基础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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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要求,具体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商讨 详细细化无疑后签订)”;
3、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5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的基础上,近年(2019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增加一项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得0.5分,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变更为“企业业绩(5.5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的基础上,近年(2019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增加一项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得0.5分,最多得5.5分(投标文件须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 4、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荣誉(1.5分)近年(2019年至今)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获奖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获得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获奖证书,每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0.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变更为删除此项; 5、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体系认证证书(1分)投标企业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投标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变更为“体系认证证书(2分)投标企业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投标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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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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