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19120900392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DY-201912090039-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宁乡污水处理厂化粪池清掏废水固液分离系统建造运营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1209003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污水处理厂化粪池清掏废水固液分离系统建造运营工程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7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780000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化粪池固液分离系统施工建造费用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2、化粪池废水处理费用叁拾万元整(¥300000.00,按10000m?包干,单价30元/m?)。

3、该价格包括完成本协议合作范围内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价格为含税价格,承包人需开具发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20 —— 2020-08-19

3.2 履行地点:宁乡污水处理厂格栅井旁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安装时间为一个月,包含设备询价、订货、运输、场地平整、地面硬化等。

2、化粪池清掏废水固液分离系统运营时间与城区化粪池清掏进度同步,预计清掏期为6个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0,说明:城区化粪池清掏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支行(长沙元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0018292350901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达到图纸进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图纸进行工程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协议支付相关费用。2、安排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监督,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协议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2、严格按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如现场与施工要求不符合,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4、施工中出现的所有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5、施工中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6、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市民关系,甲方不允许发生任何市民闹事事件,一旦发生,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7.违约责任

1、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时间内付款,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时完成全部工程,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协议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因乙方逾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直接损失。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图纸及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如未能达到要求者,乙方应及时返工,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月20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技术要求、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结算。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花明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山国际产业城D组团D3栋301室
法定代理人: 陈科军 法定代理人: 宋秋良
委托代理人: 江宁 委托代理人: 周利征
电话: 0731-88980222 电话: 0731-87744158
传真: 0731-88980222 传真: 0731-87744158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8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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