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区块链已存证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启动区)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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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04-023
预算金额5212.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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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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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启动区)智能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滁州高教科创城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启动区)智能化工程 | ||
项目编号 | czsjgc202304-023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高教科创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乌衣镇洪武东路66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传林 180983101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思敏 1871201220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1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52121591.9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 姓 名 | 于永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1342014201515535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业绩 | 1、企业业绩:项目名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整体搬迁项目智能化工程,金额:90707360.24 元,签订时间:2020年9月;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滁州中学新校区智慧校园项目,金额56804390.92元,签订时间:2022年4月; | ||
奖项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51813959.52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胡琦杉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闽 1352005200701031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业绩 | 1、企业业绩:项目名称: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金额:40260631元,签订时间:2021年3月;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恒锦九龙湖二期商业(C06-C07 地块)1#楼智能化工程,金额28904957.79元,签订时间:2020年11月; | ||
奖项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52127728.58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曾俊清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闽 1352014201511721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业绩 | 1、企业业绩:项目名称: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市传染病医院)项目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金额:49870000元,签订时间:2021年1月;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市档案馆及城建档案馆技术业务用房智能化工程,金额28225951.89元,签订时间:2021年6月; | ||
奖项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5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按50%计算 | ||
代理费相关费用 | 代理费:118310元,专家评审费:831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或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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