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宁市罗浮镇东江流域罗浮河、大信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宁市罗浮镇东江流域罗浮河、大信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投审 [2022]41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取“源头防控+过程拦截和末端治理”的技术路线,开展罗浮镇东江流域罗浮河、大信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措施包括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完善、水质净化和生态修复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污水收集管网。圩镇集污管网约7公里,管径最大规格为DN300。
②水文情势改善。河道地形修整5000平方米,沉水植物种植面积约2000平方米。
③生态缓冲带建设长度约3.5公里,其中罗浮中心小学至响水宫约2公里,澄联村约
1.5公里。
④生态湿地建设。响水宫生态湿地约2000平方米,包括沉水植物面积1500平方米,挺水植物面积500平方米。
⑤项目总投资3698.3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50.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2.12 万元和基本预备费336.22 万元 。
2.2 招标范围:项目的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文件审查直至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3 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8.93万元。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总投资。
2.4 建设地点: 兴宁市罗浮镇 。
2.5 设计服务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现场指导: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设置。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类)中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或环境工程与生态类中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5信誉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投标函》)
4、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获取
5.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1日0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2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html/fwznbszy/)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3年7月17日09时30分。
6.3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查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提交电梯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5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至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和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 http://zbtb.gd.gov.cn/ ) 、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gzggzy.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 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的为准。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前期服务机构:无。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异议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13923035451
异议受理地址: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桥南街五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 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桥南街五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23035451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7楼
联系人: 常逸明 联系电话: 18928903101
10.3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网址:http://www.gzggzy.cn
10.4招标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3-3322827
邮政编码、地址:514500 兴宁市人民大道中段
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数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投标人需按照交易平台的操作指引要求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需要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等。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支持咨询电话:15919617989。
本招标项目 兴宁市罗浮镇东江流域罗浮河、大信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投审 [2022]41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采取“源头防控+过程拦截和末端治理”的技术路线,开展罗浮镇东江流域罗浮河、大信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措施包括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完善、水质净化和生态修复等。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污水收集管网。圩镇集污管网约7公里,管径最大规格为DN300。
②水文情势改善。河道地形修整5000平方米,沉水植物种植面积约2000平方米。
③生态缓冲带建设长度约3.5公里,其中罗浮中心小学至响水宫约2公里,澄联村约
1.5公里。
④生态湿地建设。响水宫生态湿地约2000平方米,包括沉水植物面积1500平方米,挺水植物面积500平方米。
⑤项目总投资3698.3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50.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2.12 万元和基本预备费336.22 万元 。
2.2 招标范围:项目的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文件审查直至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3 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8.93万元。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总投资。
2.4 建设地点: 兴宁市罗浮镇 。
2.5 设计服务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现场指导: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2)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设置。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类)中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或环境工程与生态类中级 (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5信誉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投标函》)
4、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获取
5.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1日0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2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html/fwznbszy/)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3年7月17日09时30分。
6.3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查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4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提交电梯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5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至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和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 http://zbtb.gd.gov.cn/ ) 、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gzggzy.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 以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的为准。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前期服务机构:无。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异议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13923035451
异议受理地址: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桥南街五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罗浮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 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桥南街五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23035451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7楼
联系人: 常逸明 联系电话: 18928903101
10.3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网址:http://www.gzggzy.cn
10.4招标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3-3322827
邮政编码、地址:514500 兴宁市人民大道中段
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数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投标人需按照交易平台的操作指引要求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需要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等。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jyxt.gzggzy.cn/ggzy/jsgc/。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支持咨询电话:1591961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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