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等5个单位2022年自动观测站网(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第一批中标公告
自动观测站网智能型固态降水观测设备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称重式降水传感器固态降水设备气象观测设备自动气象站固态降水测量仪固态降水仪器设备指标表承水桶宽带随机试验自由跌落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承水口防风圈短距离无线通信模块太阳能电池板供电系统信息流程测试设备设备安装调试测试仪器试运行设备设计更换工程进度软件定制开发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期限故障响应维修时间零配件技术服务设备维护备品备件技术培训设备工作原理使用方法日常维护一般常见故障的诊断技术图纸维修指南调测联调故障维修巡检现场维护传感器的现场标校和清洁整修维护供电设施的检测售后维修服务中环天仪华云天仪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系统集成
金额
2308.6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qc-t22147
预算金额231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气象局
招标联系人李禹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杜建君01058995155
中标公司中环天仪(天津)气象仪器有限公司2308.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等5个单位2022年自动观测站网(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第一批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QC-T22147(招标文件编号: ZQC-T22147)
二、项目名称: 2022年自动观测站网(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第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环天仪(天津)气象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2308.61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中环天仪(天津)气象仪器有限公司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表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表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表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表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蔷、丁海芳、范雪波、孟伟、苏正军、张明、李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气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联系方式:李禹010-58993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北区8号楼(科技大楼前草坪西侧,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办公楼)408室
联系方式:杜建君0105899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建君
电 话: 01058995155
版本:20220225
第二分册:专用部分
目录
第五章投标邀请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八章采购需求
第九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第十章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
第五章投标邀请
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委托,对本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
服务进行境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2年自动观测站网(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第一批。
二、项目编号:ZQC-T2214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2、采购清单:(详见第八章采购需求)
3、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第八章“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
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
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5、履约地点:见第八章采购清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的有关经办人员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2日(节假日除外),将领取招
标文件申请表的电子版(Excel格式)及盖章版(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至cma_gs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投标人全称及所投标项目编号)。采购中心在收到
邮件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密码,潜在投标人凭密码获取中国政
府采购网下载的招标文件。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22年7月5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如有特殊原因,
需提前投标的,请与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邮寄时请提前告
知采购中心,投标人代表可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影响其投标有效性(邮寄的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
为准,供应商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送达)。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5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的也将被拒收。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北区7号楼3层大会议室(科技大楼前草坪西
侧),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七、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北区8号楼(科技大楼前草坪西侧,
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办公楼)408室,邮政编码:100081
项目联系人:杜建君
联系电话:010-5899515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等5个单位
联系人:李禹
联系电话:010-5899323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表格中要求事项已列入第十章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的,若有缺失或无
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或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与本表
不一致的,以本表要求为准。
序 号 | 对 应投标人 须 知 通用部分 的 条 款 | 内 容 | 说 明与要求 |
6.1 | 1.2.1 | 采购人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等 5 个单位 |
6.2 | 1.3.3 | 投标人特殊资质 条件 | 无 |
6.3 | 1.3.4 | 是否允许代理商 投标 | 口否(仅针对以下产品,不允许代理商) 是 |
6.3 | 1.3.4 | 进口产品 代理商 应提交资料 | 不允许进口产品 |
6.3 | 1.3.4 , 1.28.4 | 是否设有核心产 品 | 否 口是 |
6.4 | 1.3.6 | 是否允许投标联 合体 | 否 是 |
6.5 | 1.3.7 | 投标的货物,是 否需要取得《气 象专用技术装备 使用许可证》 | 否 是(仅针对以下产品,需要使用许可证) 固态降水观测设备需具备符合《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 -I 型功能规格需求书》(气测函〔2017〕186 号)或《称 重式降水传感器功能需求书》(气测函〔2011〕197 号) 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 |
6.6 | 1.5.1 |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 否 是,本项目(接受;不接受)中小企业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 |
6.6 | 1.5.1 | 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 | 所属 行业划分标准 为:《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 型 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标的:固态降水设备,属于 工业 行业; |
6.7 | 1.8.2 | 中标人是否交纳 中标服务费 | 否 是 |
6.8 | 1.13.2 、 1.13.3 | 投标人应提交其 他商务文件和技 术文件 | 除通用册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商务和技术文件外,投 标人还应提交下列商务和技术文件: 无 |
6.9 | 1.15.1 、 1.15.2 | 本次招标是否需 要 提 交投标保证 金 | 否 是 |
6.10 | 1.17.1 | 是否允许投标人 | 否 |
将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 | 是 | ||
6.11 | 1.11.7 | 是否组织现场考 察或开标前答疑 会 | 否 是 |
6.12 | 1.19.1 | 投标有效期 | 12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
6.13 | 1.20.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版 1 份(word 和 pdf 同时提供,文件名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主 题词+供应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正本 1 份 |
6.14 | 1.4 | 是否允许进口产 品投标 | 否 是,(仅针对以下产品,允许进口) |
6.15 | 1.24.6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310 万元。 |
6.16 | 1.26.2 | 是否进行述标 | 否 是 |
6.17 | 合 同 条 款 通 用部分 | 采购资金的支付 方式、时间、条 件 | 详见第九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
6.18 | 其他事项 | 无 |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
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给其
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其中,客观分评审部分,需评委会成员共同认定、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
见的,评委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
二、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下表,投标人应对评分标准表对应投标文件内容的具体位置进行索引应答,格
式参照第三章3.7评分标准相关内容索引表。
评分标准表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说明 |
1. | 报 价 分 | 客观分 | 3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公式:投标人得分=评标 基准价/评标价×30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过价 格扣除后的最低投标价。 2、评标价:经过价格扣除的投标价。 3、按上述公式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得 分 , 保 留 小 数 点 后 二 位 , 小 数 点 后 第 三 位 四 舍五入。 4、经评审委员会确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 合 性 审 查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 有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且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 、 投 标 产 品 满 足 第 一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1.5.1 中 小 企 业 有 关 政 策 优 惠 条件,投 标 价 格 将 给 予 扣除。 |
2. | 商 务 部 分 | 1 、 投 标 完 整 性 (客观分) | 1 | 1 、提 供 有效 的 应答 索 引表 和 评分 标 准 相关 内 容索 引 表 得 0.2 分; 2、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印刷版一致情况得 0.2 分; 3、具有有效的目录索引,页码连续无错乱,双面打印, 标题、编号、正文 、表格、签 字盖章等排版规范,电子 版介质盘面,证书复印清晰得 0.6 分,每出现一个错误 扣 0.1 分。 | |
3. | 商 务 部 分 | 2、生产厂家、 投标人、投标 产 品 非 强 制 资质要求(客 观分) | 4 | 1、通过 ISO9000 系列或 GJB9 001B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投 标 人具 有 市场 和 质量 监 督管 理 委 员会 颁 发的 计 量 标准考核证书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4. | 3 、 投 标 人 业 绩 (客观分) | 2 | 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 气象及相关领域承接的,含有与本项目同类产品(地面 气象观测设备,如自动气象站 ,各类传感器等)的合同 复印件,其中必须包括合同首 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 字盖章页及合同标的页。提供一份合同得 0.5 分,最多 2 分。 | ||
5. | 服 务 部 分 | 1 、 售 后 服 务 方案 | 13 | 1、提供详细可行的售后服务计划,涵盖售后服务企业 承诺的期限,列出售后服务的 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备 件储备清单,保修期内接到故 障报告后切实可行的修复 方案及响应时间(按照采购需 求 5.4.1 故障维修要求), 方案合理详细、内容全面、售后服务管理人员资质齐全 得 5 分,方案较合理、内容较全面、人员配置一般得 3 分,方案简单,安排不全面,人员配置缺失或未提供得 0 分; 2、免费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3 、免 费 提供 整 机技 术 资料 , 提供 用 户 用于 维 护使 用 的 维护手册、包含电原理图纸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4 、投 标 人经 中 国电 子 质量 管 理协 会 评 定, 连 续三 年 或 以上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用户满意服务(售后服务) 评价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5 、投 标 人获 得 中国 电 子企 业 协会 颁 发 的《 全 国电 子 信 息行业优秀企业》荣誉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 须 提 供 售 后 服 务方案 |
6. | 服 务 部 分 | 2、培训方案 | 2 | 1 、能 提 供明 确 合理 的 培训 计 划, 涵 盖 培训 大 纲、 课 表 (含授课人员)和培训手册的样本,包含封面、目录、 主要内容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 、培 训 时免 费 提供 完 整的 培 训资 料 , 其中 包 括使 用 说 明、工作原理、电路原理图纸 、注意事项、安装调试方 法和维修指南等内容详实、完整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须 提 供 培 训 方 案 |
7. | 服 务 部 分 | 3、现场施工方 案 | 2 | 提供现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含交付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安排等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须 提 供 现 场 施 工 方 案 |
8. | 技 术 部 分 | 1 、 投 标 产 品 技术性能 | 41 | 满足第八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要求得满分, #代表重要 指标,不满足将导致扣 4 分,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不满足扣 3 分,扣完为止。 # 号重 要指 标 罗列 如下 ( 需提 供相 关 证明 文 件或 第三 方 测试报告): 1. 准确性指标(最大允许误差); 2. 测量范围; 3. 分辨力; 4. 智能型固态降水观测设备具备超过 2000 小时稳定 工作证明材料; 5 、智 能 型固 态 降水 观 测设 备 具备 环 境 适应 性 测试 报 告 (三类,见第八章)。 |
9. | 2 、 技术 支 撑 能 力 | 5 | 1 、提 供 环境 管 理体 系 、职 业 健康 安 全 管理 体 系认 证 的 证明材料得 2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 2 、具 有 生产 测 试及 环 境测 试 条件 , 产 品的 质 量等 级 等 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方案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 ||
评分合计 | 100 |
第八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依据中国气象局《2022年自动观测站网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目的是在
已有自动气象站基础上,补充建设固态降水观测设备,提升观测能力。本次采购固态降水观测
设备建设462套,建设地点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宁夏及甘肃等5个省(自治区)开展。
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采购固态降水观测设备462套,具体情况如下表1所示:
表1采购基本情况表
序 号 | 采 购人 | 数 量 | 采 购预算( 万元) |
1. |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 96 | 480 |
2. | 吉林省气象探测保障中心(吉林省气象仪器计量检定站) | 120 | 600 |
3. | 黑龙江省气象数据中心 | 136 | 680 |
4. |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 20 | 100 |
5. | 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 | 90 | 450 |
合计 | 462 | 2310 |
三、技术性能指标
3.1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涉及两类固态降水观测设备,其配置要求是:所建设得固态降水观测设备需能够
与所建设地点的已有自动气象站相匹配,可正常观测并传输数据至省级数据接收软件系统。对
于补短板工程中建设的自动气象站,采用智能型固态降水测量仪,其技术要求需符合《智能称
重式降水测量仪-I型功能规格需求书》(气测函〔2017〕186号);对于旧型自动气象站,选择
建设旧型的固态降水仪器,以匹配其自动气象站(是否配置采集器,由供应商根据台站情况保
证解决数据传输没问题而定),其技术要求须符合《称重式降水传感器功能需求书》(气测函
〔2011〕197号)。
3.2功能性能指标
设备指标如表2所示。
表2设备指标表
类 别 | 指 标名称 | 描 述 | 备 注 |
准确性 | 最大允许误差# | ±0.4mm (≤10mm) | 提供测试报 |
±4%(>10mm) | 告(智能型 或普通型) | ||
量程 | 承水桶容量范围# | 0~400mm | 告(智能型 或普通型) |
分辨力 | 分辨力# | 0.1mm | 告(智能型 或普通型) |
可靠性 |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 MTBF≥2000 小时 | 告(智能型 或普通型) |
环境适应性 | 气候条件# | 温度:-60℃~+60℃; 湿度:0~100﹪; 抗盐雾腐蚀:零件镀层耐 48 小时盐雾沉降试验。 | 告(智能型 或普通型) |
环境适应性 | 机械条件# | 宽带随机试验 非稳态振动试验 自由跌落试验 | 告(智能型 或普通型) |
环境适应性 | 电磁兼容条件# |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 告(智能型 或普通型) |
通信协议 | / | 符合功能规格需求书中的数据格式及通信命令 | |
质量控制 | / | 符合功能规格需求书中的质量控制功能要求 | |
体积尺寸 | 整体要求 | 尺寸不超过 400×780(筒外径×高,单位:mm) | |
体积尺寸 | 承水口 | 内径尺寸:直径 200mm,误差≤0.6mm 刃口锐角:40~45° | |
内部通信 | / | 具备 Zigbee 通信功能 | 仅适用于智 能型 |
配套组件 | 防风圈 | 具备防风圈 | |
电源要求 | 工作电压范围 | DC,(9~15)V; |
3.3通信要求
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的远距离数据传输依靠原有自动站进行,不再新增配置其他远距离通信
模块。所采购的固态降水观测设备,需具备与原有站点数据传输设备正常连接使用的能力。
3.4附属设备
对于智能型固态降水观测设备需提供配套短距离无线通信模块、太阳能电池板及供电系统。
3.5信息流程
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的数据传输按照对应功能规格需求书要求。采用智能型固态降水测量仪,
其传输要求需符合《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I型功能规格需求书》(气测函〔2017〕186号);
对于旧型固态降水仪器,其通信协议和命令须符合《称重式降水传感器功能需求书》(气测函
〔2011〕197号)。
4布局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总体布局
布局原则需参考《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和《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的基本要求,同时
兼顾实际情况。
观测场内仪器布局北高南低,所安装的固态降水观测设备与其他观测设备之间间距符合《地
面气象观测规范》,仪器之间应不小于2米,观测仪器距围栏应不小于2米。
4.1.2场地要求
(1)观测场地应平整,场内应整洁,场内应尽可能保持自然下垫面,不得垫高观测场。
(2)观测场外四周2m范围内应与观测场内下垫面一致,不得用水泥或沥清等进行硬化。
(3)降水较多的地区,四周可修建排水沟,以尽可能减少强降水时造成观测场内积水。排
水沟的宽度约为30cm-50cm,深度约为20cm-30cm,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观测场设置避雷针,使观测场仪器设备在直击雷防护区内。
(5)观测场内不宜安装装饰灯。
4.2基础要求
称重式降水测量仪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基础大小为1100mm×1100mm×550mm(长宽深),
高出地面50mm,外露面平整光洁;地脚螺栓同时浇注在混凝土中,并使其顶部高出混凝土表
面不少于35mm。承水口保持水平,承水口距地面高度为120cm±3cm(北方积雪较厚的个别
地区可以选择150cm±3cm);防风圈开口朝北,高于承水口约2cm。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
的通信模块用抱箍安装在防风圈立柱上,朝向南侧。
四、检验考核要求
采购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
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1)设备出厂前,采购人有权派人到工厂进行检验,中标人应在设备出厂前提供出厂检验
项目指标测试程序和检验方法,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采购人委
托有关部门赴生产厂家按验收规程做出厂抽检验收,这种验收不能降低中标人的责任。所有的
测试设备应满足测试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2)设备安装、调试达到功能规格需求书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初步验收。验收规范(包
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仪器等)应由中标人在前一个月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合同及
功能规格需求书和以及采购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
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合格协议,设备进入试运行期。
(3)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达到功能规格需求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
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中标人更换或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
另加6个月。
(4)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确
认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
中标人已提供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技术资料;
货物符合技术规格,性能满足要求;
安装工程符合技术要求,系统性能满足要求,设备正常运行。
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5.1总体要求
(1)设备供应商对所有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后8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需提供设备质8
年保承诺函原件。保修期内因设备设计、质量出现问题,均由设备供应商即时无偿解决(包括
更换器件);设备安装后的试运行期间(六个月)内,遇设备故障或数据明显异常、性能不达标
等,中标人负责按5.4故障维修要求规定时间内到站对故障设备进行测试和更换,确保设备正
常投入业务运行。
(2)合同签定后,中标人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中标人在项目全过程的各
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备定制及设备供应、软件定制开发、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
调试验收等。
(3)在质保期内,设备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方式、人员
配置、服务期限、故障响应及维修时间、零配件供应方式等情况。设备供应商服务时间应为7×24
小时。质保期过后,设备供应商仍有义务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提供设备维护、备件等)。
(4)备品备件按设备及备品备件费中标金额的20%比例配置。中标单位以预付款保函等
灵活形式支付20%保证金(后续逐年返还),或为采购单位一次性配置20%备品备件。
5.2技术培训
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每个用户单位2人次培训(达到熟练操作),免费向用户提供设备安装、
调试以及软件技术培训。技术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工作原理、使用方法、日常维护及一般常见
故障的诊断及排除等。并在培训时免费提供完整的培训资料,其中包括使用说明、工作原理、
技术图纸、注意事项、安装调试方法和维修指南等。
5.3工程进度
(1)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安排发货。
(2)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收到招标人通知五日内到达现场,完成设备的安装、调测以及
供电系统的联调工作。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提出具体的工程进度安排。中标人应提交本项
目的项目计划进度表。该计划进度表首先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分解,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
提出相应的实施进度表,并提供相应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以及验收标准的建议。
5.4故障维修与巡检巡查要求
5.4.1故障维修要求
①中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所保障的固态降水观测设备资料传输情况,并进行值班记录登记。
②在发现故障或接到台站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天气站单次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
12小时、常规气象观测站单次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18小时、应用气象观测站单次故障恢复时
间不超过24小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站点现场维修。
③中标单位需提供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的值班手机,确保可以随时联系到值班人员或检
修人员。根据要求完成故障维修。
5.4.2巡检巡查要求
巡检巡查须在投标书中明确量化指标。补短板工程项目中所建设的固态降水观测设备需要
进行定期巡检和现场维护。
①服务期每年至少开展1次设备常规巡检。中标单位每次巡检维护包括传感器的现场标校
和清洁、场地环境的整修维护、供电设施的检测等。
②确保设备整体工作正常(通讯单元、供电单元、传感器等)。
5.5质保期服务
中标方按照业务运行规范要求执行,确保设备可稳定运行。故障维修和巡检巡查等需按照
《2022年度补短板工程新上设备建设及质保指导意见(固态降水观测设备)》要求执行,并提
供相关承诺函和保证金。
六、收货时间、地点
乙方应于20年月日前将本合同货物运至以下地点:
收货单位:收货人:电话:
收货地址:邮编: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
2.合同生效后付款:双方签署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即
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
3.现场验收后付款: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即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
4.签署合同验收报告后付款: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
1.其它付款方式:采购方可根据需求自行补充。
注:合同不得一次性100%付款,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付款方式。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
1.乙方对合同货物的售后维修服务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96个月。
2.采购单位补充
九、违约责任
1.延期交付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付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
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
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上述逾期超过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其它违约责任
3.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采购单位补充
十、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
金。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服务经甲方终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十一、争议的解决
1.采购单位补充
十二、联系与通知
1.采购单位补充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因本合同履行而签署的变更协议、补充协议、配置明细表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采购单位补充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十章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
本项目投标被拒绝专用条款详见下表。除下表及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以外,其它
内容均不得在评审中作为拒绝投标的条件。下表具体内容以采购中心编制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
人若不符合下表任何要求之一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序 号 | 对应 条款号 | 内 容 |
第 六章 投标人 须知专 用部分 | 第 六章 投标人 须知专 用部分 | 第 六章 投标人 须知专 用部分 |
1. | 6.2 | 无 |
2. | 6.5 | 固态降水观测设备需具备符合《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I 型功能规格需求书》 (气测函〔2017〕186 号)或《称重式降水传感器功能需求书》(气测函〔2011〕 197 号)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 |
第 八章 采 购需求 | 第 八章 采 购需求 | 第 八章 采 购需求 |
3. | 5.1 | 设备供应商对所有设备提供自验收合格后 8 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需提供设备 质 8 年保承诺函原件。 |
1、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分包号:无(如项目不分包,不填写包号)项目编号:ZQC-T22147项目名称:2022年自动观测站网(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第一批主要标的信息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规格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称重式降水传感器 | 中环天仪/华云天仪 | DSZ3/DSC3 | 96 | 49970 |
4、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3、黑龙江省气象数据中心2、吉林省气象探测保障中心(吉林省气象仪器计量检定站)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规格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称重式降水传感器 | 中环天仪/华云天仪 | DSZ3/DSC3 | 120 | 49970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规格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称重式降水传感器 | 中环天仪/华云天仪 | DSZ3/DSC3 | 136 | 49970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规格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称重式降水传感器 | 中环天仪/华云天仪 | DSZ3/DSC3 | 20 | 49970 |
5、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规格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智能称重式降水测量仪/称重式降水传感器 | 中环天仪/华云天仪 | DSZ3/DSC3 | 90 | 49970 |
版本:20220225
招标文件
(范本,货物类适用)
项目名称:2022年自动观测站网(固态降水观测设备)第一
批
项目编号:ZQC-T22147
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
总目录
第一分册通用部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
第二章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
第二分册专用部分
第五章投标邀请书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八章采购需求
第九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第十章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
第一分册:通用部分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
第二章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
一、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本项目属性确
定为货物类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
人具体名称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1.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八章采购需求所述所有货物。
1.2.3“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1.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1.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2.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
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
期。
1.2.7本招标文件所称的复印件,包括原件经扫描或照相后的打印件、影印件等。复印件应
清晰。
1.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
定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凡未在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登记并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的;
1.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具有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规定的特殊资质条件。
1.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下同)投标,以及进
口产品代理商投标应提交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制造商与一家或多家代理商参加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规则详见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章节1.28.4。
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
标,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果允许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
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联合体文件未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
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
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
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均应是自
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或为注册有效的事业单位及允许投标的
其他组织机构;均应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经历与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
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每一专业至少有一方具
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各成
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
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
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
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
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
的办法,对采购中心与采购人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
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或
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投标
联合体。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1.3.7投标的货物,是否需要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
用部分。投标货物如需要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至少一方,应持有有效期超过投标截止日的《气象专用技术
装备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该方的全称,应与所持有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
许可证》所载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该方所提供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应与其
所持有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所载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一致。
(2)如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的,除应遵守1.3.4条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至少
一方,应获得有效期超过投标截止日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持有人的投标授权许可。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该方的全称,应与授权文件的被授权方全称一致,授权文件的授权方应与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所载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该方所提供产品的
名称和规格型号,应与授权文件中所授权的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一致,授权文件所授权的产品名
称和规格型号,应与授权方持有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所载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一
致。
1.3.8以投标截止日为基准日,投标人之前三年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
投标被拒绝。
(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3)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
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查询之后,网
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
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1.3.9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
经发现,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3.10投标人没有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合格投标人的情况,以及本招标文件所规定
的不合格投标人的情况。
1.3.11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在投标函中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1.4进口产品规定
1.4.1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1.4.2如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应当遵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办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
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
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5中小企业及节能环保
1.5.1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5.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是否接受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中小
企业的认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具体所属行业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的
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能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5.1.2本项目如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情况标的包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如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并接受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其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可
参考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以上,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5.1.3本项目如是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下:
(1)没有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被认定为中小型企业,将不能享受本招标文件针对
中小企业的优惠。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接
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
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
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2%-3%)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投标人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的,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5.2节能及环保产品的处理规则如下:
(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如投标产品属于上述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将在评标时将视情况予以优先采购,
具体优先采购办法如有详见第七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6串通投标
1.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招标相同包的投标;
(2)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4)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联系人为同一人。联系电话、传真、电
子邮箱等相同的视同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同一包的投标文件高度雷同;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人签字。
1.6.3采购人、采购中心、评审委员会、监督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
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1.7采购预算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落实本次采购标的物的采购预算。
1.8投标费用
1.8.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
购中心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2中标人是否交纳中标服务费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中标人无须交纳中标服
务费,请投标人勿将此项计入报价。如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
在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服务费汇款如下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采购中心)的银行账号,
汇款时备注上项目编号,如备注:中标服务费(ZQC-R22185),同时邮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信
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需快递发票,请提供快递地址
及收件人、手机号。
收款单位和银行账户为:
收款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白石桥支行(行号:286)
银行账号:11001028600059261048
1.9通知
1.9.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
短信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
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
购中心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中心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中心应
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通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
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
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
知,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1.9.2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
1.10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构成,专用部分是对通用部分的具体化和补充,两者相互作
用。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的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予以配套使用,(招标文件同时提供pdf和word
等版本的,以pdf版本为准)。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分册通用部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
第二章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通用部分
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
第二分册专用部分
第五章投标邀请书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第七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八章采购需求
第九章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第十章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
1.11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1投标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
1.11.2投标人的相关澄清、修改,应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商采购人就相关澄清、修
改进行解释,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所有解释和澄清或修改的决定,均由采购中心向
投标人答复或公布补充文件。
1.11.3采购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采购中心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也不
需要进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若采购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
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
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
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11.4采购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
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1.11.5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采购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投标人需要重新考虑报价、重新编制投标方案、提供原未要求的文件资料等。
1.11.6采购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
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
采购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
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
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11.7本次招标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如组织,
按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而无论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是否安排现场考
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未参加现场
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投标人不影响其投标。
三、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
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2投标人提交的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
或外国印章、以及相关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
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
1.12.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
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
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为:,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我公司(联合体)
保证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需增加此内容)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2.11分包意向协议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甲方:(分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拟在中标后将成交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中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乙方承包。具体分包协议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详细拟定并报采购人批
准。双方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
业的合同金额为:,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甲乙双方保证,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
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日期:,日期:
3.12.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6.2条规定应提交的特殊资质条件证明文件。
3.13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3.13.1银行保函
需用带银行抬头的格式纸出具,使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提供。
银行保函
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致: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全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的投标邀请提供的银行保函。投标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分包号:
(保函开具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元的保证金: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销投标;
2、投标人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更正的;
3、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4、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投标人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
5、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投标人未能按规定的时间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
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字体姓名和职务)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3.13.2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使用信汇、电汇、银行汇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应作为附件。
致:中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无分包,请填写“无”)
l、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以(填写:信汇或电汇或银行承兑
汇票)方式支付。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
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3、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至少到投标有效期结束时有效。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附件:银行汇款凭证
3.1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商务文件
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介绍、说明的其他事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格式。
四、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3.15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项目不分包,不填写包号)
投标总价 | 备注 |
人民币大写: | |
人民币小写: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每个分包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和有条件的优惠报价。
4、在投标总价栏未填写总价,或者总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3.16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说明: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项应等于表一中“项11-设备投标报价”各项之和与表二中“合
计”及其他费用项(如有需要请另附表)相加。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表格式不
符合自身要求,格式可以自拟。
3.投标人如认为还有需要提供的内容可另列表说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项目不分包,不填写包号)
表一、货物(硬件、软件),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序 号 | 设备 名称 | 型 号 | 模块或部 件名称 | 模块或部 件描述 | 模块或部 件数量 | 模块或部 件单价 | 设备列 表单价 | 设备 数量 | 折 扣 | 设备运费 及保险费 | 投标报 价 |
1 | …… |
2 | …… | ||||||||||
2 | |||||||||||
2 | |||||||||||
3 | …… | …… | |||||||||
3 | …… | ||||||||||
3 | …… | ||||||||||
合计 |
说明:
1、项7“设备列表单价”=Σ(项5×项6);
2、项11“设备投标报价”=项7×项8×项9+项10
表二、系统集成及服务费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投标报价 | |
1 | 系统集成 | 工程材料费(若有) | ||
2 | 系统集成 | 工程施工费(若有) | ||
3 | 系统集成 | 安装调试费 | ||
4 | 维护与技术支持费( 年) | 维护与技术支持费( 年) | ||
5 | 培训费 | 培训费 | ||
6 | 备品备件 | 备品备件 | ||
7 | 其它 | 其它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3.17技术要求偏离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项目不分包,不填写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 号 | 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 | 投标文件应 答 | 偏差 | 投标文件的页码范围 | 备注 |
除以上内容,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要求 完全响应,无偏离。 |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如对技
术要求提出合理建议或更改,应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注明。此部分不能简单填写“满足“,必须
按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不作为评审依据。
2、采购需求标注为*的实质性条款应逐条应答,其余可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偏差”栏只能填写“正”、“无”或“负”。
3.18主要标的信息表
主要标的信息表
序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 规格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1 | ||||||
2 | 2 | ||||||
3 | 3 | ||||||
...... | ...... | ||||||
注:必须按此格式填写,用途是用来发布中标公告时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格式公布供应商的 | 注:必须按此格式填写,用途是用来发布中标公告时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格式公布供应商的 | 注:必须按此格式填写,用途是用来发布中标公告时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格式公布供应商的 | 注:必须按此格式填写,用途是用来发布中标公告时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格式公布供应商的 | 注:必须按此格式填写,用途是用来发布中标公告时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格式公布供应商的 | 注:必须按此格式填写,用途是用来发布中标公告时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格式公布供应商的 |
主要标的信息。
3.19投标人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
及其他相关情况)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3.20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通用部分以及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
第八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自行编写,包括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详尽、易于理
解、评审和富于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审时具有优势。
第四章投标被拒绝条款通用部分
本项目投标被拒绝通用条款详见下表。除下表及第十章投标被拒绝条款专用部分以外,其
它内容均不得在评审中作为拒绝投标的条件。投标人若符合下表任何要求之一的,将导致投标
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序 号 | 对应 条款号 | 内 容 |
第 一章 投标人 须知通 用部分 | 第 一章 投标人 须知通 用部分 | 第 一章 投标人 须知通 用部分 |
1. | 1.3.1 |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2)未在中 国气象局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
2. | 1.3.2 |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
3. | 1.3.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 府采购 活动。 |
4. | 1.3.6 | (1)投标联合体文件未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每一专业至少有一方具备 相应的资格条件。否则,其提 交的联 合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 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 时参加 其他的投标联合体。若该等情 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 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 一并拒 绝。 |
5. | 1.3.7 | 投标的货物,是否需要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知 专用部分 。 投标货物如需要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投标 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否则投标 将被拒绝:(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至少一方,应持有有效期超过投标截止日的《气象专用 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投标人 或投标联合体中该方的全称,应与所持有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 用许可证》所载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该方所提供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应与 其所持有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所载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一致。(2)如本次招标允 许代理商投标的,除应遵守 1.3.4 条外,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至少一方,应获得有效期超过 投标截止日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持有人的投标授权许可。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 该方的全称,应与授权文件的被授权方全称一致,授权文件的授权方应与《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 用许可证》所载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该方所提供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应与 授权文件中所授权的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一致,授权文件所授权的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应与授 权方持有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所载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一致。 |
6. | 1.3.9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
7. | 1.3.10 | 投标人有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不合格投标人的情况, 以及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不合 格投标 人的情况。 |
8. | 1.3.11 | 投标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且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9. | 1.5.1 | 本项目如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声明情况标的包含联合体 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接受中小 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 同分包的,其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格式可参考第三 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以上,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10. | 1.5.2 |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 〕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 〕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
11. | 1.6.1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属于串通投标,投标将被拒绝: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同时 参与本次招标相同包的投标;2、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4、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属于同一集团、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6、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 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12. | 1.6.2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视同串通投标,投标将被拒绝: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 明的项目管理成员、联系人为同一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相同的视同为同一人;4、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同一包的投标 文件高度雷同,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人签字。 |
13. | 1.6.3 | 采购人、采购中心、评审委员会、监督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 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 标将被 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
14. | 1.13.2 | 投标人未提交全以下商务文件(特别说明除外):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 函;3、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②近 6 个月内任何一期的完税凭证或 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减免证明;③近 6 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④财务状况证 明;⑤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⑥投标货物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 用许可证》(投标货物不需要取 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的,不提供);⑥中小企 业声 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可以不提供,但不提供不能享受价格扣除优惠);⑦联合体协议(如 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⑧按照第 六章投 标人须知 规定应提交的特殊资质条件证明文件;4、 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
15. | 1.13.3 | 投标人未提交全以下技术文件(特别说明除外):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 要求偏离表。 |
16. | 1.14.3 | 投标文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在已装订好的文件中黏贴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活页装 订是指在不破坏原有装订以及黏贴痕迹的条件下,可添加或者去掉文件的装订方式。 |
17. | 1.15.3 | 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 保证金,但未按前述各款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 保证金 的有效期限少于投标有效期, 或所提交保证金金额小于本项 目应提供投标保证金额的投标 人,其 投标将被拒绝。 |
18. | 1.16.2 |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 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 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 报价将 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19. | 1.16.4 | 开标一览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未按包分别填写开 标一览表的;2、未填写总价的;3、未同时填写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或者同时填写的 大写 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
20. | 1.17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 知专 用 部分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 知专 用 部分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 知专 用 部分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 知专 用 部分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 知专 用 部分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
21. | 1.19.1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知 专用部 分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知 专用部 分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知 专用部 分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知 专用部 分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第 六章投 标人须知 专用部 分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 |||||||||||
22. | 1.20.2 | 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 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 处均仅 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标准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 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它形式的 印章代替标准公章。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等签 字处的签字,可由相关人员本 人签字,也可使用本人名章或 手签章 (此处签字释义,下同)。不符 合本条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 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 处均仅 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标准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 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它形式的 印章代替标准公章。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等签 字处的签字,可由相关人员本 人签字,也可使用本人名章或 手签章 (此处签字释义,下同)。不符 合本条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 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 处均仅 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标准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 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它形式的 印章代替标准公章。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等签 字处的签字,可由相关人员本 人签字,也可使用本人名章或 手签章 (此处签字释义,下同)。不符 合本条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 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 处均仅 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标准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 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它形式的 印章代替标准公章。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等签 字处的签字,可由相关人员本 人签字,也可使用本人名章或 手签章 (此处签字释义,下同)。不符 合本条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 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 处均仅 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标准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 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它形式的 印章代替标准公章。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等签 字处的签字,可由相关人员本 人签字,也可使用本人名章或 手签章 (此处签字释义,下同)。不符 合本条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 |||||||||||
23. | 1.20.3 | 投标人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上应加盖公章并签字,法定 代表人 直接办理投标事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人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上应加盖公章并签字,法定 代表人 直接办理投标事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人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上应加盖公章并签字,法定 代表人 直接办理投标事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人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上应加盖公章并签字,法定 代表人 直接办理投标事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人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上应加盖公章并签字,法定 代表人 直接办理投标事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24. | 1.20.5 | 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字(如使用复印件的,需另行 加盖公章和签字),未提供符合 签署要求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将被拒绝。 | 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字(如使用复印件的,需另行 加盖公章和签字),未提供符合 签署要求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将被拒绝。 | 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字(如使用复印件的,需另行 加盖公章和签字),未提供符合 签署要求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将被拒绝。 | 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字(如使用复印件的,需另行 加盖公章和签字),未提供符合 签署要求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将被拒绝。 | 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字(如使用复印件的,需另行 加盖公章和签字),未提供符合 签署要求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将被拒绝。 | |||||||||||
24. | 1.20.5 | 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字(如使用复印件的,需另行 加盖公章和签字),未提供符合 签署要求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将被拒绝。 | 25. | 2 1.20.6 |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 照第 三章投 标文件格 式 填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单独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字(如使用复印件的,需另行 加盖公章和签字),未提供符合 签署要求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 照第 三章投 标文件格 式 填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 照第 三章投 标文件格 式 填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 照第 三章投 标文件格 式 填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 照第 三章投 标文件格 式 填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 |||||||
26. | 1.24.5 |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 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 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 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 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 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将被拒绝。 | |||||||||||
27. | 1.26.8 | 初审中,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修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初审中,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修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初审中,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修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初审中,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修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初审中,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修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28. | 1.26.9 |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以明显 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 标的;2、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3、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数 量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免费赠送的除外。免费赠送需单独注明,否则不认为是免费赠送;4、 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小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5、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大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评审委员会按 1.27 条规定 的程序要求其对单价进行调整 ,并使其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 等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 价金额 时,投标人拒绝调整的;6、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交货(工)时间及地点、质保期不满足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 |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以明显 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 标的;2、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3、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数 量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免费赠送的除外。免费赠送需单独注明,否则不认为是免费赠送;4、 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小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5、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大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评审委员会按 1.27 条规定 的程序要求其对单价进行调整 ,并使其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 等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 价金额 时,投标人拒绝调整的;6、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交货(工)时间及地点、质保期不满足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 |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以明显 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 标的;2、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3、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数 量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免费赠送的除外。免费赠送需单独注明,否则不认为是免费赠送;4、 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小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5、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大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评审委员会按 1.27 条规定 的程序要求其对单价进行调整 ,并使其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 等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 价金额 时,投标人拒绝调整的;6、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交货(工)时间及地点、质保期不满足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 |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以明显 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 标的;2、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3、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数 量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免费赠送的除外。免费赠送需单独注明,否则不认为是免费赠送;4、 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小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5、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大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评审委员会按 1.27 条规定 的程序要求其对单价进行调整 ,并使其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 等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 价金额 时,投标人拒绝调整的;6、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交货(工)时间及地点、质保期不满足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 |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以明显 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 标的;2、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3、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数 量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但免费赠送的除外。免费赠送需单独注明,否则不认为是免费赠送;4、 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小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5、根据 1.26.8 条修正后的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大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价金额,评审委员会按 1.27 条规定 的程序要求其对单价进行调整 ,并使其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 等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总 价金额 时,投标人拒绝调整的;6、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交货(工)时间及地点、质保期不满足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 | |||||||||||
29. | 1.27.2 |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审委员会通 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人授权 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 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 评审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审委员会通 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人授权 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 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 评审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审委员会通 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人授权 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 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 评审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审委员会通 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人授权 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 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 评审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审委员会通 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人授权 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 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 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 评审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 |||||||||||
30. | 1.27.3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 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 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 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 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 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31. | 1.30 |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 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的任何 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 由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 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的任何 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 由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 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的任何 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 由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 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的任何 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 由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 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的任何 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 由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第 三章 投标文 件格式 | 第 三章 投标文 件格式 | 第 三章 投标文 件格式 | 第 三章 投标文 件格式 | 第 三章 投标文 件格式 | 第 三章 投标文 件格式 | 第 三章 投标文 件格式 | |||||||||||
32. | 3.8 | 法 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或授 权委托 书。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授权书内容的任何实 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法 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或授 权委托 书。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授权书内容的任何实 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法 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或授 权委托 书。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授权书内容的任何实 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法 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或授 权委托 书。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授权书内容的任何实 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法 定代表人 身份证 明或授 权委托 书。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授权书内容的任何实 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
33. | 3.9 | 投 标函。 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投 标函。 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投 标函。 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投 标函。 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投 标函。 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
34. | 3.12.1 | 投 标人法人 资格证 明文件 。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仍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的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 标人法人 资格证 明文件 。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仍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的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 标人法人 资格证 明文件 。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仍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的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 标人法人 资格证 明文件 。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仍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的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投 标人法人 资格证 明文件 。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仍有效的投标人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的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35. | 3.12.2 | 近 6 个月 内任何 一期的完 税凭证 或税务部 门出具 的税收 减免证 明。投标人开标前 6 个月内任何一 期内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 企业所得税凭据。税收减免证 明是指有权减免税的税务部门 出具的 税收减免审批书面决定文件,且减免期限应全部覆盖开标前的 6 个月。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36. | 3.12.3 | 近 6 个月 内任何 一期的社 会保障 资金缴纳 凭证。投标人开标前 6 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37. | 3.12.4 | 财 务状况证 明。指经审计的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没有经审计的上年度的财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 将被拒 绝。 |
38. | 3.12.5 | 参 加政府采 购活动 前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 中没有 重大违 法记录 的声明。在格式文本中,除可填报 内容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
39. | 3.12.6 |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
40. | 3.12.7 | 投 标货物的 《气象 专用技 术装备 使用许可 证》。 投标货物如需要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 可证》的,应提供气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货物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的复印 件。所提供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与投标货物无关,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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