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冶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废旧物资处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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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场次名称: | 五冶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废旧物资处置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8-04 13: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11 1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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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方式: | 分项成交 | 报价次数: | 多轮报价 | 报价方式: | 金额 |
联系人: | 关振国 | 联系人电话: | 13564594680 | 发布单位: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废旧物资竞价销售标书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现对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剩余物资处置进行竞价销售,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客户单位前来竞价,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一、竞价邀请 1、竞价项目名称: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剩余物资处置竞价销售项目。 2、竞价人资质要求: 竞价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并提供正(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名)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愿参与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剩余物资处置竞价销售项目竞价。 3、竞价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竞价投标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通过资格审核登记审批手续。 二、标的物内容: 1、销售数量:详见清单 2、提货地点及联系人:滁州市琅琊区世纪大道与将军路交叉口中国五冶滨河印象项目工地。姓名:焦平 联系方式: 15884310422。 3、运输、计量及品质结算 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自行到施工场地内装车并提货(较大物件由中选单位自行组织装车),装车的机械及人工,以及装卸车以及与废旧物资相关的清理(含大临区域地坪破除外运)且满足政府复耕要求等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 计价方式:根据双方共同见证签字确认的数量核算标的物的款项,中标人以企业账户直接将相关款项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不得抵扣货款),经招标人确认到款后,中标单位必须于2日内全部提货完毕,招标人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税率13%(如遇国家相关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相应调整)。 三、评标程序、方法和方式 1、参与竞价单位需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形成《投标书》: ①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均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字,且附有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自愿参与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剩余物资处置竞价销售竞价的《投标承诺函》(见附件1) 2、竞价单位在收到正式竞价邀请后,在竞价文件指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上传至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3、本次竞价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方式竞价,以平台电子报价价格为准。 4、本次评标在开标时间进行网络开标,以综合最高总价者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根据竞价单位对剩余物资处置报价最高价),并保留与预中标单位二次询价的权利。 四、竞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竞价单位需先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index)网站,登录后不,再重新打开该网址,下载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剩余物资处置竞价销售标书。 2、竞价单位在竞价之前,对本次竞价物资的品级、价格组成、付款条件及其它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并已接受本次竞价销售物资的要求;保证投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误由竞价单位自身负责。 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到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现场办理购买、发货手续。 4、报名截止时间:2023-08-11 13:30:00 5、开标时间:2023-08-11 13:30:00 6、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五、附则 1.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中保单位在接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按合同金额预交全额货款。《中标通知书》、竞价文件、投标文件及竞价答疑文件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2.竞价保证金及预缴货款按竞价公告规定执行: 2.1根据收取竞价保证金、预缴货款的规定:竞价人必须在竞价截止前,以公对公方式缴纳20000元(贰万元整)的竞价保证金(已对我司缴纳过诚信保障金的可视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账号: 3100 1517 7000 5541 4124),竞价单位通过银行转账,务必注明:“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剩余物资处置竞价保证金”),银行回单请发送至如下邮箱:40940675@qq.com。 2.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签订建筑分公司滁州滨河印象项目剩余物资处置竞价销售》合同的,视为弃权,取消中标资格。如竞价单位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按五冶集团客户管理办法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 2.3竞价人中标后,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后,若无违约责任和其他经济、法律责任,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4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卖人(招标人)政策改变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2.5中标单位未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完成该项目的提货及清理复耕等工作,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和预缴货款(若有剩余)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6中标单位在施工场地内不得装运标的物及清理内容以外的任何其它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情节严重的按竞价方相关管理制度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协商一致,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竞价截止时间止,竞价人数少于招标人公司规定数量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协商一致,视为废标: (1)竞价人未按要求足额提交竞价保证金。 (2)提交的附件未按照要求盖章或无法人或无其授权人签字的。 (3)竞价文件对竞价销售标书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发现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竞价的,竞价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发现竞价人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价、串通竞价、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方式竞价的。 3.本标书解释权属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未尽事宜以开标前通知为准。 4.联系方式: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关振国电话:021-36212107 五冶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8 月4日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竞价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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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旧物资 | 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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