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危险废物处理收费及汇龙中学住宿收费成本监审(调查)项目(二次)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审核目标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苏价本〔2013〕265号)、《南通市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苏价本〔2009〕385号 )、《无锡市区中小学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苏价本〔2009〕36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期间各年度危废处置定价总成本、单位成本及三年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核定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期间各年度危废处置定价总成本、单位成本及两年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测算汇龙中学住宿费定价总成本、生均住宿成本,并出具审核报告。
(二)成本审核内容及要求
1.以原始凭证、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南通国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润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启东市汇龙中学三个单位调查年度的财务收支明细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并做好核增、核减的工作底稿记录。
2.根据《南通市危险废物处置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所列项目,进行分类审核,需对其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进行核定,包括成本分摊的相关性,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形成工作底稿,说明核增、核减的原因及理由。
3.参照《无锡市区中小学住宿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中所列项目,进行分类审核,需对其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进行核定,包括成本分摊的相关性,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形成工作底稿,说明核增、核减的原因及理由。
4.根据《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规定,对三家单位与其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折旧费进行审核。
5.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成本监审基本资料清单》,以及成本审核过程中招标方对相关佐证资料的新要求,提取证据资料。
6.根据《成本监审审核报告》模板,分单位出具审核报告与工作底稿及所提取的所有证据资料一并提交招标方。
7.采购方需对成交供应商的成本审核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是否付款的重要依据。
(三)审核原则
1.合法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价格监管制度等规定。
2.相关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所调查项目的业务经营过程直接或者间接相关。
3.合理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其业务经营活动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4.权责发生制。凡属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
三、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四、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符合本项目条件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全程参与成本专项审核工作;
4.供应商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会计师3名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idong.gov.cn/)相关动态栏目。
2.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中应包括项目从实施到结束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劳务、利润、税金、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项目完成前,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切应有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513-80799040
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主楼547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社保(2021年5月-2021年7月)证明;
(6)投标单位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会计师3名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2021年5月-2021年7月)证明;
(7)投标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纸质一正二副,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8:30-9:00密封送至启东市发改委602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地点: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主楼6楼,逾时则不予受理。
询价公告资料费每套2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汇龙中学住宿成本的资料取证、实地审核、数据核定、意见反馈,并出具成本审核报告,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两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处置收费成本资料取证、实地审核、数据核定、意见反馈,并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3.服务地点:启东市发改委。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待全部成本审核报告出具后无息退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5.约定事项:
在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审核报告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告进行验收。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qid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若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或有效的供应商为两家时,采购单位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若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仅为一家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备注: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付款方式:全部审核出具专项成本审核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启东市危险废物处理收费及汇龙中学住宿费成本监审(调查)项目询价公告(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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