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槎乡
金额
644.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4.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826202406210201-SG019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江西丰鑫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 目-水槎乡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 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姓名证号
注册建造师肖桂连赣2362021202187092
技术负责人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李芋0362110400037000147
质量员徐丽平0362310900082000020
安管员(C证)黄雅雯赣建安C3(2023)0010427
标准员
材料员王谷才03623111100082000047
机械员
劳务员
资料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勇 联系电话:13979654579 2024年10月25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槎乡
建筑面积10200.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0层,地上0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90 日历天
招 标 控 制 价6441238.78 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5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5
中 标 总 造 价5802456.66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合格
中标工程 范 围 对水槎乡道路提升、排水提升、圩镇农贸市场改造、绿化改造提 升、排水和三线整治、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圩镇环境八乱整治等。(详 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合同正式签署后乙方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等额银行保 函或保证金的情况下,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20%工程预付 款。当工程款付至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按工程 预付款总额的50%抵扣(审计决算前应将工程预付款金额全部扣回时,预 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 总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支付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 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3%的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不计息)。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备注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备注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5%
担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
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保险保函担保
支 付 担 保担保金额290000元
担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
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保险保函担保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招 标 单 位 意 见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0月25日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0月25日
招 标 单 位 意 见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0月25日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0月25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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