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无人机巡检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无人机巡检采购
编号:JSZJY2023-048
采购人: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江苏兴加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1
第四章 项目需求14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1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无人机巡检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JY2023-048
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无人机巡检采购
预算:人民币30万元
最高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需求章节
合同履行期限:本预算为三年费用,服务期限为三年。
付款方式:人民币结算,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每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春风路10号酩悦公馆710室
方式:1、现场领取;2、邮箱领取(提供转账截图),邮箱地址:493722591@qq.com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收款账户:微信号493722591)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泰州市春风路10号酩悦公馆710室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泰州市春风路10号酩悦公馆7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6号
联系方式:13901432770
联系人: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兴加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春风路10号酩悦公馆710室
联系方式:18105271505
第二章 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规定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供应商应当按要求提交,其他文件可以提供复印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投标、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供应商的任何违反本条款行为将会直接导致其响应文件有效性的判定或者使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补正。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 商务文件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6)★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其中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12)★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3)根据评分标准应当提供的材料。
(14)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技术文件
(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2)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3)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磋商响应报价表
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3.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须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且响应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委托项目约定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3.4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5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4、磋商保证金: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用不易破损的信封密封,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应: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
1.3由磋商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会议
1.1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会议,并当众公布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数量和名单,宣读内容不涉及磋商价格。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开标会议。
2、磋商小组
2.1 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件评审现场出示。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
5.1首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情况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直至与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达成采购人认可的磋商意见。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和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质疑处理
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文本)
以下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 同 条 款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采购人)
乙方:(卖方、成交供应商)
代理机构:
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服务名称:
2、服务内容:参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
3、服务期限:乙方免费为甲方所采购的无人机和无人机场保养维护三年
4、补充条款: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合同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参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充条款: 乙方于合同签订一周内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设备现场安装调试。
四、验收:乙方保证供应的设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于三日内进行验收,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乙方协商确定。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验收工作须在甲方工作日时间内进行。
经验收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一个合理期限,乙方应当在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七日内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七日内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
五、合同责任:
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
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若第三方仅向甲方主张权利,并经甲方确认乙方确实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向第三方赔偿后,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上述赔偿款。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
甲方指定联络人: 乙方指定联络人:
姓名: 姓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合同签订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
七、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
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万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泰州市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二)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三)成交通知书;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一、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贰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二〇二 年 月 日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标注“★”的为不可偏离项,必须满足其要求
标注“▲”的为实际应用重要参数项
(一)垂直起降巡查服务飞行平台
(二)多旋翼飞行平台
(三)无人机网联终端
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
2、评审时,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第七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附件1 磋商响应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
根据贵方为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为: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 采购单位名称 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总报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保证不将项目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8)我们郑重声明:本单位未为此次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0)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开户银行及帐户:
传 真:
电 话:
附件2 首次响应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说明:
一、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附件5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附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类型请投标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评审要素索引表
注:1. 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
2. 供应商应按上表的格式,对照磋商文件中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建立起响应文件相关评审内容与页码之间的索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无人机自动机场及配套无人机 | 详见技术规范书(多旋翼飞行平台) | 1套 | |
2 | 机场及无人机相关配件 | 包含探照灯、喊话器、5组备用电池及遥控器 | 1套 | |
3 | 无人机网联终端 | 详见技术规范书(无人机网联终端) | 1套 | |
4 | 无人机管理平台 | 3年期 | 1套 | |
5 | 行业无忧保险 | 3年期 | 1套 | |
6 | 巡检保养 | 年度上门保养 (含保养所需物料) | 3次 | |
7 | 垂直起降无人机巡查服务 | 提供垂直起降无人机全范围巡查服务(一次两天),使用的相关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 4次 | |
8 | 各设备及系统安装部署服务 | 1套 |
★飞行平台-通用参数 | |
机身材料 | 航空复合材料机身(包括但不限于碳纤维、玻璃纤维等常用航空复合材料) |
机型设计 | 固定翼与多旋翼结合的复合翼机型设计 |
设备特征及动力系统 | 垂直起降固定翼,纯电动动力系统 |
尺寸 | 长度≤1.6m,翼展:≥3.3m |
最大起飞重量 | ≤22kg |
▲飞行平台-性能指标 | |
部署及回收效率 | 整体模块化设计 从携行状态到起飞状态展开时间≤10min 从起飞状态到携行状态收撤时间≤10min |
最大续航时间 | ≥150分钟 |
最大飞行速度 | ≥12m/s |
防雨能力 | ≥6mm/min |
实用升限 | ≥5000m |
测控传输距离 | ≥30km(通视条件下) |
起降方式 | 垂直起飞,垂直降落,支持动平台起降 |
飞行平台-便携性 | |
机体包装尺寸 | ≤1400mm(L)*600mm(W)*500mm(H) |
光电吊舱-应用需求 | |
★软件硬件要求 | 集红外热成像机芯与高清变焦机芯于一体的双光吊舱 集成式云台控制系统,可连接即插式云台 |
★与飞行平台联动 | 具备吊舱视觉引导飞行功能 具备吊舱FPV功能 |
可见光光学变焦 | ≥40倍 |
跟踪 | 具备一键跟踪移动目标能力 具备跟踪中重新选定跟踪目标能力 |
结构转动范围 | 俯仰:-130°~50° 横滚:-75°~+75° 航向:-175°~175 |
云台控制范围 | 俯仰: -100°~45°;航向: -170°~170° |
测温范围 | -20°C ~ 60°C |
工作环境温度 | -20°C ~ 60°C |
可见光拍照参数 | 像素≥ 2500万,分辨率:≥1920(H)*1080(V) |
★光学变焦 | 40倍光学变焦双光吊舱(白光+热成像) |
机场-通用参数 | |
整机重量 | 不大于34 千克(不包含飞行器) |
外形尺寸 | 舱盖开启不大于:长 1228 毫米,宽 583 毫米,高 412 毫米 舱盖闭合不大于:长 570 毫米,宽 583 毫米,高 465 毫米 以上数据均不含风速计高度,均包含脚架高度。 |
工作环境温度 | -25°C 至 45°C(环境温度低于 -20℃ 时,机场处于待机状态,飞行器无法执行飞行任务) |
★防护等级 | IP55 |
★可收纳无人机数量 | 1台 |
最大允许降落风速 | 8米/秒 |
最大运行海拔高度 | 2500米 |
★RTK基站定位精准度 | 水平:1 厘米 + 1 ppm(RMS) 垂直:2 厘米 + 1 ppm(RMS) |
机场-备用电池 | |
电池参数 | 12伏12安时,铅酸蓄电池,续航大于5小时(在 25℃ 环境中) |
★机场-传感器 | |
传感器支持 | 支持风速传感器、雨量传感器、环境温度传感器、水浸传感器、舱内温度传感器、舱内湿度传感器 |
★机场 - 舱盖及舱内监控相机 | |
分辨率 | 1920 × 1080 |
视角范围(FOV) | 151° |
机场-防雷 | |
交流电接口 | 20 千安防护(额定值),满足 EN 61643-11 的 Type 2 和 IEC 61643-1 的 Class Ⅱ 保护等级 |
以太网接口 | 10 千安防护(总通流值),满足 EN/IEC 61643-21 的 Category C 保护等级 |
机场-扩展能力 | |
边缘计算 | 支持外接交换机进行数据通信 |
飞行器 - 通用参数 | |
最大起飞重量 | ≥1610 克 |
尺寸 | 长 335 毫米,宽 398 毫米,高 153 毫米(不含桨叶) |
轴距 | 对角线:463.2 毫米,左右:359.9 毫米,前后:291.4 毫米 |
最大上升速度 | 6 米/秒(普通挡),8 米/秒(运动挡) |
最大下降速度 | 6 米/秒(普通挡),6 米/秒(运动挡) |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 | 海平面附近无风状态下 普通挡开避障:前飞 15 米/秒,后飞 12 米/秒,侧飞 10 米/秒 运动挡:前飞 21 米/秒,后飞 18 米/秒,侧飞 16 米/秒 |
最大抗风速度 | 作业阶段抗风能力:12 米/秒,起降阶段抗风能力:8 米/秒 |
最大起飞海拔高度 | 2500 米 |
★最长飞行时间 | 50 分钟(该续航时间在测试条件为:海拔高度 20 米、实验室无风环境、以 46.8 公里/小时匀速向前飞行、切换至拍照模式(过程中无拍照操作)、避障行为设置为关闭、飞行至剩余 0% 电量测得) |
最长悬停时间 | 40 分钟(在无风环境下,以 54 公里/小时的速度匀速飞行于 20 米海拔高度至剩余 0% 电量时测得) |
★最大续航里程 | 43 公里(在无风环境下,以 54 公里/小时的速度匀速飞行于 20 米海拔高度至剩余 0% 电量时测得) |
最大可倾斜角度 | 25°(普通挡) 25°(运动挡) |
最大旋转角速度 | 250°/秒 |
GNSS | GPS + Galileo + BeiDou + GLONASS(仅在 RTK 模块开启时支持 GLONASS) |
悬停精度 | 无风或微风环境下 垂直: ±0.1 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0.5 米(GNSS 正常工作时) ±0.1 米(RTK 正常工作时) 水平: ±0.3 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0.5 米(GNSS 正常工作时) ±0.1 米(RTK 正常工作时) |
工作环境温度 | -20℃ 至 45℃ |
防护等级 | IP54 |
电机型号 | 2607 |
螺旋桨型号 | 1149 折叠非快拆桨叶 |
★最大作业半径 | 10 公里(在环境温度约 25℃、安全电量为 25%、环境风速约 4 米/秒、往返速度约 15 米/秒、悬停作业 10 分钟等条件下测得此数据) |
飞行器-广角相机 | |
影像传感器 | 1/1.32 英寸 CMOS,有效像素 4800 万 |
镜头 | 视角:82°,等效焦距:24 mm,光圈:f/1.7,对焦点:1 米至无穷远 |
镜头除雾 | 广角镜头支持除雾 |
ISO范围 | 100 至 25600 |
快门速度 | 电子快门:8 秒至 1/8000 秒 |
最大照片尺寸 | 8064 × 6048 |
照片拍摄模式及参数 | 单张拍摄:1200 万像素,4800 万像素 定时拍摄:1200 万像素,4800 万像素,0.7/1/2/3/5/7/10/15/20/30/60 秒* 低光智能拍照:1200 万像素 全景拍照:1200 万像素(原始素材),1 亿像素(合成素材) |
录像编码及分辨率 | H.264,4K:3840 × 2160@30fps,FHD:1920 × 1080@30fps |
视频码率 | 4K:85Mbps,FHD:30Mbps |
飞行器-长焦相机 | |
影像传感器 | 1/2 英寸 CMOS,有效像素 1200 万 |
镜头 | 视角:15°,等效焦距:162 mm,光圈:f/4.4,对焦点:3 米至无穷远 |
镜头除雾 | 长焦镜头支持除雾 |
ISO范围 | 100 至 25600 |
快门速度 | 电子快门:8 秒至 1/8000 秒 |
最大照片尺寸 | 4000 × 3000 |
照片拍摄模式及参数 | 单张拍摄:1200 万像素 定时拍摄:1200 万像素,0.7/1/2/3/5/7/10/15/20/30/60 秒 低光智能拍照:1200 万像素 |
录像编码及分辨率 | H.264,4K:3840 × 2160@30fps,FHD:1920 × 1080@30fps |
视频码率 | 4K:85Mbps,FHD:30Mbps |
数字变焦 | 8 倍(混合变焦 56 倍) |
★飞行器-红外相机 | |
热成像传感器类型 | 非制冷氧化钒(VOx) |
像元间距 | 12 μm |
帧率 | 30 Hz |
镜头 | 视角:61°,等效焦距:40 mm,光圈:f/1.0,对焦距离:5 米至无穷远 |
灵敏度 | ≤50 mk@F1.1 |
测温方式 | 点测温、区域测温 |
测温范围 | -20℃ 至 150℃(高增益模式),0℃ 至 500℃(低增益模式) |
录像分辨率 | 普通模式:640 × 512@30fps 超分模式:1280 × 1024@30fps 飞行器具备根据环境光亮度自动开启或关闭超分模式的功能。 |
视频码率 | 6Mbps |
照片拍摄模式及参数 | 单张拍摄 普通模式:640 × 512 超分模式:1280 × 1024 定时拍摄 普通模式:640 × 512,0.7/1/2/3/5/7/10/15/20/30/60 秒 超分模式:1280 × 1024,0.7/1/2/3/5/7/10/15/20/30/60 秒 |
数字变焦 | 28 倍 |
红外波长 | 8 μm 至 14 μm |
红外测温精度 | ±2℃ 或 ±2%,取较大值 |
飞行器-云台 | |
稳定系统 | 3 轴机械云台(俯仰、横滚、平移) |
结构设计范围 | 俯仰:-135° 至 +45° 横滚:-45° 至 +45° 平移:-27° 至 +27° |
可控转动范围 | 俯仰:-90° 至 +35° 平移:不可控 |
★飞行器-感知 | |
感知系统类型 | 机身六向避障(飞行器后上方允许最大有 10° 视觉盲区) |
前视 | 测距范围:0.5 米至 21 米 可探测范围:0.5 米至 200 米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15 米/秒 视角(FOV):水平 90°,垂直 90° |
后视 | 测距范围:0.5 米至 23 米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12 米/秒 视角(FOV):水平 90°,垂直 90° |
侧视 | 测距范围:0.5 米至 15 米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10 米/秒 视角(FOV):水平 104°,垂直 90° |
上视 | 测距范围:0.5 米至 21 米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6 米/秒 视角(FOV):水平 90°,垂直 90° |
下视 | 测距范围:0.5 米至 14 米 有效避障速度:飞行速度 ≤ 6 米/秒 视角(FOV):水平 110°,垂直 95° |
飞行器-图传 | |
实时图传质量 | 720p/30fps,1080p/30fps(配合遥控器) 540p/30fps,720p/30fps,1080p/30fps(配合云平台) |
工作频段 | 2.400 GHz 至 2.4835 GHz 5.725 GHz 至 5.850 GHz 5.150 GHz 至 5.250 GHz |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 | 室外空旷无干扰环境下: FCC:15 公里,CE:8 公里,SRRC:8 公里,MIC:8 公里; 不安装第三方负载并遇到干扰时: 强干扰(密集楼宇、居民区等):1.5 公里至 3 公里(FCC/CE/SRRC/MIC) 中干扰(城郊县城、城市公园等):3 公里至 9 公里(FCC),3 公里至 6 公里(CE/SRRC/MIC) 弱干扰(远郊野外、开阔农田等):9 公里至 15 公里(FCC),6 公里至 8 公里(CE/SRRC/MIC) |
最大下载速率 | 5MB/s(搭配机场) 15MB/s(搭配遥控器) |
天线 | 四天线,二发四收 |
其他 | 支持增强图传模块 |
飞行器-存储 | |
支持存储卡类型 | 支持 U3/Class10/V30 及以上的存储卡 |
★网联终端-基础参数 | |
尺寸规格 | 122.57mm×60.86mm×25.55mm(长×宽×高) |
通信能力 | 支持 5G(SA/NSA)/4G 最小测控数据时延<20ms 最小实时视频时延<300ms |
视频参数 | 分辨率 1920x1080@30fps 输出编码 H.264/H.265 |
低功耗设计 | 功率小于6.0W |
飞行高度 | 最大高度300m |
工作环境 | 工作温度−20℃~50℃ 工作湿度≤80%RH(50℃) |
物理接口 | PSDKx1 USB2.0(Type-C)x1 SIM 卡槽 x1 |
重量 | 小于92g(不含外围配件) |
★运营商和支持频段 | |
运营商 | 全网通:国内支持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多个运营商的多个频段。 |
频段信息 | 5G NR NSA:n41/n78/n79 5G NR SA:n1/n28*/n41/n77/n78/n79 LTE-FDD:B1/B3/B5/B8 LTE-TDD:B34/B38/B39/B40/B41 |
最大传输速率 | 5G SA/NSA:上行速率 100 Mbps LTE:上行速率 40 Mbps |
编列内容 | |||
商务 部分: 35 分、 技术服务 部分: 35 分、 投标报价 部分: 30 分 | |||
分类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 (35分) | 企业 资质 | 4 |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的计2分;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计2分; 本项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企业 经营 状况 | 2 | 1、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投标人企业上年度盈利的得2分,显示亏损的得1分,未完整提供报告或未提供报告的不得分; 备注:须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资信等级 | 1 | 投标人具有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认证AAA级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类似项目业绩 | 18 |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计分; 1、每提供一项渔政机场设备采购项目业绩的计3分,最多计6分; 2、每提供一项渔政类单位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业绩的计2分,最多计6分; 3、提供的业绩中包含有关于垂直起降无人机渔政相关作业服务协议的计3分,最多计6分。 投标人提供的单项业绩满足1-4项中多个计分条件的可同时计取得分,须提供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框架合同或者框架协议的必须提供订单等证明材料,单独提供订单未提供对应框架的不予认可,未体现订单或合同签订日期的不予认可。 | |
技术指标响应 | 10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得10分,部分满足的得5分,基本不满足的不予应答。 | |
技术服务部分 (35分) | 项目 人员 | 12 |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人员体系: 1.每位具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垂直起降固定翼超视距操控员资质人员得2分,最多计4分; 2.每位具有中国民航颁发的多旋翼教员资质人员得2分,最多计8分; 3.备注:提供与符合要求的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及执照复印件,教员资质的需提供投标单位的社保交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技术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综合打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 | |
项目 响应 | 2 | 承诺7×24小时响应的计2分,不满足该条件的计1分,未作响应承诺的不得分。 | |
服务 团队 | 4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情况综合得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架构,项目部署人员、项目实施人员、检修维护人员情况等。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备持有有效期内的无人机应急救援专业操控员合格证的人员的得2分,未配备的不得分。 备注:提供与符合要求的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及执照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服务 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企业生产交付能力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人员资质等综合判断。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 |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残次品替换,上门维修等。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0.5分,未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30分) | 30 | 价格评分方法: 1、设置含税价格最高限价30万元,超出限价的否决应答。 2、评审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一览表”中“含税总价”。 3、以经修正的有效评审价平均值×0.9作为基准价。 4、计算办法 等于基准价的为满分,高于基准价的线性扣分,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低于基准价的,不扣分。最终价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经修正的有效评审价平均值”:投标单位家数≥5家时,为去掉有效评审价中价格排序最高的20%(含)供应商(向下取整)以及价格排序最低的20%(含)供应商(向下取整)之后其它供应商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单位家数<5家时,为供应商有效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 |
项目编号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元(小写: ) |
服务期限 | |
项目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加 盖 公 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加 盖 公 章 |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序号 | 项目 | 采购要求 | 是否响应 | |
1 | 技术要求 | 响应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
2 | 服务期 | 年 | ||
3 | 付款方式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
4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
5 | 其他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响应文件 页码范围 |
一 | 商务 | |
1 | ……… | P ~P |
2 | ……… | P ~P |
3 | ……… | P ~P |
… | ……… | P ~P |
… | ……… | P ~P |
二 | 技术 | |
1 | ……… | P ~P |
2 | ……… | P ~P |
3 | ……… | P ~P |
… | ……… | P ~P |
… | ……… | P ~P |
… | ……… | P ~P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