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上海通服、上海电信实业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引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bx0100-2023-217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翎骏189302324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项目为2023年上海通服、上海电信实业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引入项目,比选编号:CTBX0100-2023-2176,比选人为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上海通服、上海电信实业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引入项目
1.2比选内容:
l 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参与公司的相关会议,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
l 协助公司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l 接受公司委托,就公司在对外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谈判或交涉,提供现场支撑;
l 接受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等司法活动;
l 根据公司要求,提供公司内部法律培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l 接受公司委托,以公司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l 接受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等法律事务;
l 接受公司委托,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1.4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划分为4个份额,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单价2000元/小时。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合法设立并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事务所公章)。
2.1.2本项目不允许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同时参选,否则其参选将全部被否决。参选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仅允许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分所参选,若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多个分所参选,其参选将全部被否决。
2.1.3资质要求:/。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5.1.1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参选人。比选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比选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参选文件。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比选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比选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2-23楼、25楼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金翎骏、孟莉雯
电话:18930232491
电子邮件:jinlingJun.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602811158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联系电话:021-62263591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jinlingJun.sh@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本次比选项目为2023年上海通服、上海电信实业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引入项目,比选编号:CTBX0100-2023-2176,比选人为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上海通服、上海电信实业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引入项目
1.2比选内容:
l 就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参与公司的相关会议,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意见;
l 协助公司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l 接受公司委托,就公司在对外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谈判或交涉,提供现场支撑;
l 接受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等司法活动;
l 根据公司要求,提供公司内部法律培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l 接受公司委托,以公司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l 接受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等法律事务;
l 接受公司委托,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1.4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划分为4个份额,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 | 服务内容 | 金额(含税,万元) |
1 | 常年法律服务 | 20 |
2 | 常年法律服务 | 15 |
3 | 常年法律服务 | 10 |
4 | 常年法律服务 | 5 |
合计 | 50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单价2000元/小时。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合法设立并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事务所公章)。
2.1.2本项目不允许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同时参选,否则其参选将全部被否决。参选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仅允许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分所参选,若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多个分所参选,其参选将全部被否决。
2.1.3资质要求:/。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请参照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付款。
4.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5.1.1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参选人。比选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比选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参选文件。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比选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比选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2-23楼、25楼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金翎骏、孟莉雯
电话:18930232491
电子邮件:jinlingJun.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602811158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联系电话:021-62263591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jinlingJun.sh@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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