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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关于常州市金坛区矢巷12-202室(坐落于金城镇横街11号南楼202室)不动产(含不可移动装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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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19-823997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矢巷12-202室(坐落于金城镇横街11号南楼202室)不动产(含不可移动装潢)]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州市金坛区矢巷12-202室(坐落于金城镇横街11号南楼202室)不动产(含不可移动装潢)]。

权证号:0012787、坛国用(1998)字第1347号;

登记建筑面积:242.72㎡;

总楼层/所在层数:4/2;

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性质: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53.9㎡)。

〔具体内容还可详见拍卖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附件等内容〕。

二、竞价时间: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2年07月15日10:00]至[2022年07月16日10:00]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受托人报名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有问题也可在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本院或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9-82399757;4009629877、17397957971)。

六、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最高价竞价成功后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意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35849134),并在缴纳尾款后30日内(或接承办法官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如果需要办理贷款的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送达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并且银行的贷款须于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同上),请意向竞买人竞拍前先去银行详细咨询相关流程及时间再谨慎购买,否则因贷款时间超时未缴入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四、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

申办流程:

1.提出申请: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取得法院该拍品竞拍号后,在公告期内可与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联系并申请个人贷款,逾期不予办理。目前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仅为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商铺,具体是否符合贷款标准,由银行进行审核。银行客户经理接受您的贷款申请并收集所需全部资料,银行初审通过后将通知您,您可以至银行网点领取《贷款意向书》;

2.补足首付:您参加竞拍,如竞拍成功,请您在一周内向法院补足首付款,并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网点提交补充资料;

3.贷款签约:银行对正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双方将签署有关合同文件,银行将协助法院与您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并办理放款手续;

4.贷款放款:银行通知您相关放款信息,请您至银行网点领取相关贷款文本。

法拍贷合作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旭华电话:0519-82889902

13775167766

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

1、邮储银行常州市分行(法拍贷合作机构)

联系人:徐水平电话:13921010117

(房贷中心:0519-68088285)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联系人:吴经理电话:13961176758(0519-82830750)

李经理电话:13511666269(0519-82828081)

3、兴业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庄经理电话:0519-82622562,13915806611

4、金坛兴福村镇银行

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0519-82807891,13093199620

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0519-82399714(朱庆华);

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9-82399757(小张)。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9629877、17397957971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举报电话:0519- 82399701(不接受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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