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兴云煤矿九采区北翼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锂电池单轨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yzb/hs-设备-2024019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137087220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兴云煤矿九采区北翼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锂电池单轨吊采 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HS-设备-2024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兴云煤矿九采区北翼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锂电池单轨吊采购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 为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拟采购 1 套锂电池单轨吊用于兴云煤矿九采区北翼辅助运 输系统改造,主要包含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 1 台、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充 电机 1 台、低净空液压起吊梁组件(16T)2 套、重轨(3m)1000 米、重轨道岔 4 套,具体详 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兴云煤矿九采区北翼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锂电池单轨吊采购 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兴云煤矿九采区北翼辅助运输系统改造锂电池单轨吊采购 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合法授权书或有效代理证书,只 接受一级授权(或一级代理)。
2.产品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提供拟投设备整机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设备型号与 证书中型号相符,证书上含【MA】标志。如果证书上没有【MA】标志,投标人需提供该证书 在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https://www.aqbz.org/#/zscx)上的查询结果并附
截图,同时查询结果确认证书真实有效。此外,投标人承诺供货时提供该设备有效的煤矿矿 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证书上含【Exdi】标志)、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及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并附上相应的承诺书;
(2)其他各部件和配套设备:投标时,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附上相应的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提供至少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产品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已完成的合同及合同对 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1 至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说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 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银行 开具的资信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1 日 9:30(北京时间)至 2024 年 6 月 5 日 17:00(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①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场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 间携带证明文件到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获取招标文件。4. 网上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dyzb2007@126.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 行确认。 5.费用缴纳明细(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 元),售后不退;(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 元),缴纳时间为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 标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 的标准计算下浮 30%,以中标总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4)公证费:人民币壹仟贰佰 元整(¥1,200.00 元),公证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公证处支付。6.费用 缴纳方式及账号(1)费用缴纳方式:①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②投标保证金缴
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任选其中一 种保证金缴纳方式;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④公证 费:开标现场直接从公证人员处获取缴纳方式及账号,或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2)费用缴纳账户(除公证费外):收款单位: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 明白塔路支行,账号:73015101826000287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七、其他
1.项目规模:450 万元;
2.交货地点:兴云煤矿(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投标人可根据自 身情况填报最短供货期)。
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招 标文件及招标人的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5.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并签订技术协议后,招标人应在 15 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 额(含税)的 30%作为预付款;
(2)交货付款:招标人在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后,经审核确认中标人同时满足以 下要求:提供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及随机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 技术要求”),且货物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在此确认后的 15 天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3)验收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经验收合格后,招 标人在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4)质保金: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设备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 后,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质保期为运行合格 12 个月或到货 18 个月(以先到为准); (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并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指
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金额比 例为中标总金额的 5%。设备安装完成、负荷试车结束并取得相关使用证明后 7 个工作日内,经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6)合同价款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招标人 不承担贴现利息,所有贴现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赠送不低于合同总额 3%的随机备品备件。投标时须提供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中包含备品备件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从该清单中选择备品备件,选择时备品备件的单价不得高于清单上标 注的价格。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后所煤矿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8874617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塔路 283 号
联 系 人: 张老师、陆老师
电 话: 13708722021、13769828
电子邮件: dyzb200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